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原副院长
甄小英:为《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执行做好制度配套>>详细
一些同志在为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出台感到高兴的同时,也为其能否很好落实捏着一把汗。随着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会使上述一些同志的“担心”逐步弱化,并大大提升贯彻三中全会决定和《干部任用条例》的信心。《意见》出台的直接背景是为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采取的重要举措,即制定与《干部任用条例》相配套的保障制度。从更广阔的视野来看,《干部任用条例》和《意见》的出台,是从改革完善干部人事制度、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方面贯彻三中全会决定。
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所研究员
颜晓峰:干部任用监督是政党与政府治理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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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晓峰认为,《条例》和《意见》的出台,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加强作风建设特别是纯洁用人风气的重大举措,同时也是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组成部分。社会需要监督,包括权力监督,干部任用监督是权力监督的重要内容,也就是用人权监督。监督也属于治理,干部任用监督是政治、政党、政府治理的关键问题。由于治理水平尚待提高,所以不少规定、标准、要求,执行不力。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违规用人问题仍时有发生,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屡禁不止,干部群众反映强烈,这表明了加强干部任用监督的重要性。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
李民:《意见》针对性强 对党委权力提出监督与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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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非常具有针对性,其内容主要是针对日前中央发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我们不断推进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她谈到,在《条例》中,为了既能够推进干部任用制度的科学化和制度化进程,同时又能够选出更优秀的、能够胜任的领导干部,增加了新的一章即“第四章”。这一章的第三条提到“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由同级党委(党组)主持”,增加了党委的权力和责任。
仲祖文:保证《干部任用条例》刚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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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选人用人监督,是坚持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一再强调,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要切实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对干部的严格选拔、严格监督上。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是选人用人的总章程,对规范和严格选拔提出了新的要求,要不折不扣地执行,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督。只有坚持严字当头,严明纪律、严格把关、严加督查、严肃追责,党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才能落到实处。
人民时评:管住选人,就管住了根本>>详细
现实中,凡选人用人上出现的问题,无不与监督不力有关。无论是一些落马贪官的带病提拔、边腐边升,还是少数地方“一个局用了27个领导亲戚”,很多事后都发现有程序不对、标准不严、权力影响等问题。以屡屡遭受质疑的“火箭提拔”为例,被曝光后往往只是对当事人一免了之。此次《意见》中提出建立倒查制度,对那些敢于制造问题的“幕后推手”们不啻一声响雷。管住干部选任,靠制度,更需要制度化的监督。《条例》已对相关监督制度做出了原则性规定,《意见》则从细节上进一步提供了规范和保障。
毛泽东同志曾说,“治国就是治吏”,而治吏的第一步,就是选人用人。对于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可说是一种根本上的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所谓“用一贤人,则贤人毕至;用一小人,则小人齐趋”,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正因此,组织在人事任免上的监督权,决不能够走过场;群众在干部选任上的监督权,决不允许被架空。做好干部选任监督,已不仅是工作要求、群众期盼,更是一份沉甸甸的政治责任。
【本期编辑: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