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白景明:会议费新管理办法最"显眼"的区别是实现了全覆盖>>详细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新的会议费管理办法与之前相比,最“显眼”的区别就是,适用对象上实现了全覆盖,包括所有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前,会议费管理主要针对国务院各部门,其他中央国家机关比照执行,事业单位并没有明确规定。”
“新出台的办法加强了全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管。”白景明表示,根据办法要求,从各类会议的报批程序和审批制度,到将会议费纳入预算、细化到项目,再到后期报销和支付管理上,都有进一步的明确规定。“比如报销环节,针对现金支付不容易受监管的问题,现在就改成进行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这就有助于彻底解决小金库问题。”白景明说。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汪玉凯:新会议费管理办法有追究机制 让规定的落实有保障>>详细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指出,公示会议费等情况,让公众对此进行监督,这是一种很有效的做法。除了要让社会公众了解会议费用、会议内容、参会人数等情况,各预算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会让财政部门更好地了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使相关措施更具操作性。
他认为,从中央部门及地方政府公开“三公”经费的做法看,公众参与监督的效果明显,今后会议费用也有可能纳入“三公”范围之内。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
曾康华:会议费新规加大了监督与惩治的力度>>详细
与此前的会议费规定相比,《办法》新增了“会议费公示和年度报告制度”以及违规行为的追责规定。若出现这些违规行为,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经报批后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如行为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曾康华表示,“虚报会议费严重追究司法责任”以前鲜有提及,新的规定加大了监督与惩治的力度。如果套用财政金额较大,就已经不是违规违纪的问题,将构成违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
叶青:八项规定出台后 执行会议费新规应该不难>>详细
叶青指出在八项规定出台近一年后,大多数官员应该被八项规定熏陶的差不多了,应该越来越接受取消烟酒和礼品等行为。叶青表示,现在执行起这项规定应该不难。
在五星级酒店或景区开会,是当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他说,在北京的郊区或者离景区较近的地方会有一些度假性质的宾馆,是有些政府单位的定点开会地。叶青建议,对定点饭店实行动态管理。每一到两年可以根据旅游局提供的名单进行调整,再次重新公布。从执行的角度看,实行定点开会地管理没有难度。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胡怡建:会议费用报销若能够公示 约束作用应该会很大>>详细
办法规定,存在一些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会议举办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包括计划外召开会议;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的;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进行报销的;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的;违规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等。“如果会议费用报销能够公示,或者至少有相关部门逐项审核,约束作用应该会很大。”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认为,公示制度有助于增加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对相关单位形成更强的舆论和社会压力。
光明日报:开会,不许乱花钱!>>详细
如何堵上漏洞,刹住奢靡会风,建立约束机制,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与之前会议费管理办法相比,此次《办法》在规范范围上实现了全覆盖,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实现了对适用对象的全覆盖。之前会议费管理办法主要适用于国务院各部门,其他中央国家机关比照执行,对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问题未作出明确规定。而此次《办法》适用于所有中央和国家机关。
对于政府机关浪费的问题,公众的关注点多集中在三公消费上。会议费的浪费与腐败程度,并不亚于三公消费。会议新规的出台,对于刹住奢侈会风,开了一个好头。接下来,对于会议费这一“四公”消费的治理,我们不妨借鉴三公消费的治理经验,大胆尝试摸索,为公众监督创造便利。
人们注意到,这次公布的会议费新规专门有会议费公示的条文,从中我们可看出中央推动会议费管理透明的决心。有此前三公经费公开的经验在先,会议费公开的步子,完全可以走得更快些。
【本期编辑: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