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9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此后,《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相继出台。中央多次强调,认真落实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十八大召开后的一年来,反腐力度逐渐加强,一些新动向引人注目。中组部此次通知所提到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正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所列入的15大领域和60个改革事项其中的一项。未来中央反腐进程会如何,我们充满信心与期待。
【本期编辑: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