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
陈杰:破解公积金“三难”,需建立开放的监督机制>>详细
12日披露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说的是2014年,但对破解“知情难、提缴难、收益难”“三难”,或许是十分重要的良好开端。从阳光运行到监督透明,公众对公积金信息公开还有更高期待。“未来还需要建立开放的监督机制。”上海财经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陈杰认为,目前各地急需将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做实,一方面定期向公众公开各项报告及审议内容,同时对于人员组成、工作现状等内容也需要公示。“目前,公积金运行及政策落地大多靠媒体和学者监督,实际上应该加入由缴存方代表组成的第三方监督,从而有效保障缴存方的利益。”陈杰说。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
刘洪玉:公积金改革的方向之一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详细
按照现行规定,当年缴纳的公积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上年结余按三月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央行最近一次降息后,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为0.35%,三月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85%。以此计算,按每月缴存1000元计算,第一年公积金利息仅为22.75元,第二年按1.85%计算仅为120.25元。专家认为,让公积金增值收益更好地惠及缴存人,是“晒家底”后需进一步考虑的问题。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说,货币政策调整之后,公积金改革的方向之一,就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流动性起作用,使供需更加匹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李长安:盘活公积金,圆民众“住房梦”>>详细
在这份对住房公积金信息首次进行全面公开披露的报告中,较为详细地回答了民众普遍关心的公积金管理机构概况、资金运行情况等信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住房市场依然低迷的情况下,各地正纷纷采取措施盘活公积金。在激活公积金功能的同时,必须进一步扩大公积金的覆盖面,让更多的民众能够享受到这项政策的扶助。同时加快建立省级乃至国家层面的公积金调剂机制。此外,在安全审慎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公积金的投资渠道,增加公积金的投资收益率。这对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率,最终实现圆更多民众“住房梦”的目的,都是必要而且紧迫的任务。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
杨涛: 公积金应突出住房政策性金融功能>>详细
6月12日,住建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全国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这是2009年以来我国首次披露住房公积金“账本”,既体现了公积金管理走向公开透明,也展示了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研究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公积金理应成为这项改革的核心环节。现有公积金管理主体应逐渐转向政策性住房储蓄银行或政策性住房公积金资产管理公司。其关键是通过改革实现公积金管理从“行政化”向金融化的转变,真正使之成为一个政策性住宅金融企业,提高管理效率,改善经营服务。
媒体:各地要落实中央放宽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措施>>详细
根据政策规定,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以及离退休等,可以提取职工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根据报告显示,个人提取公积金75.37%用于住房消费,显示出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的积极意义,但其中因租赁住房提取的公积金仅占1.07%,比例过低。租房对年轻人解决住房问题现实而紧要,中央放宽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措施,各地要落到实处,让更多人方便地租到心仪之居。
媒体:公积金亮“家底”鞭策改革亮剑>>详细
公积金亮“家底”,不是想象中的那么悲观,也不是想象中的那么乐观。大数据时代的公积金不能简单化计算,而应该进行深层次的分析与深入全面的“云计算”——既挖掘数据本身的内涵,又拓展制度本身的外延;既要体会到来自公众期待的“薪压力”,又要增添推进改革的“薪动力”。公积金亮“家底”,鞭策改革“亮剑”。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今年要加快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公积金条例,必然是一个开门立法的过程,是一个公众充分参与的过程。凝聚改革的大智慧,需要提取“社会公积金”。
《报告》的公开被视为我国全面深化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改革的关键一步。透过一个个涉及上亿职工切身利益的大数据,从中央到地方的公积金“大账”在阳光下接受社会监督。从《报告》中我们可以发现,住房公积金在支持住房消费上发挥了非常大作用,对破解“知情难、提缴难、收益难”“三难”,或许是十分重要的良好开端。希望后续通过修订《条例》、改革监督主体、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等,让公积金做到阳光运行、监督透明、灵活存取、收益增高,最终实现圆更多民众“住房梦”的目的。
【本期编辑:万鹏 王翠(实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