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教授
宋世斌:房价波动期不适合推广以房养老>>详细
在人口老龄化严重的背景下,保险公司提供一种新的养老保险产品,把老年人房产的价值发挥出来,这个产品毫无疑问可以做。但在中国推行,首先面临的障碍是住宅仅有70年产权的事实。“很多老人手里的房子都比较旧了,70年产权剩下的不多,不解决产权的问题,后面的价值很有限。”宋世斌分析,中国的房价目前已处于高位,市场对未来房价波动的预期较高,因此,鉴于房屋未来价值难以估量,保险公司作出的价值评估将会比较保守,按相对较低的标准发放养老金,对老年人而言,这是最大的不理想因素。
此外,目前房地产市场处于房价波动期。只有当中国房地产市场基本稳定下来,则是推广以房养老的适合时机。
财经金融评论员
余丰慧:“以房养老”不能替代基本养老>>详细
住房养老只能作为养老的一种补充,供养老者自愿、自由选择。比如,住房比较多的退休老人,想提高一下养老生活标准和质量,补充除了维持基本生活按月领取养老金以外的高质量退休生活资金,采取以房养老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中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2012年底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2020年将达到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养老矛盾日益突出,最大的问题是养老金不足。而社会保障支出仅占我国财政支出的12%,远低于发达国家30%至50%的比例。财政应弥补历年养老金欠账以应对未来养老金不足问题。“以房养老”只能作为基本养老的有益补充,绝不能也不会代替基本养老。
社会学研究所社会政策研究室研究员、硕士生导师
杨团:养老金短缺,不能依靠“以房养老”来解决>>详细
增加养老金很重要的是增加投资的问题,在美国特别明确的是由好多不同的投资公司在政府允许下管理养老金,而我们不是,我们的个人账户全部在政府手里,政府把所有风险都揽在自己身上,你想要个人投资,你只能拿养老金之外的钱,所以现在大多数中产,都不是仅仅依靠政府的养老金,都是自己想办法,在做家庭投资,让自己老年生活富裕一点。
“以房养老”涉及房地产、金融、保险、社保及行政管理多个领域,目前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这一业务模式的成熟、完善,既需要各地的先行先试积累经验,也需要从国家层面进行系统、细致的制度设计。杨团建议,“以房养老”政策实施前应该充分调研。
媒体:推行“以房养老”需完善相关制度>>详细
重视养老服务配套及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在新建、改建养老地产项目,新增床位使用时,应切实考虑养老地产周边配套、老年群体无障碍设施等相关问题,避免配套服务与养老项目脱节的现象,避免因公众认可度不足,设计、配套和服务等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地段过于偏远等因素,使现有新建、改造完成的机构养老项目床位陷入“空置”的窘境。同时,重视养老服务配套及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养老服务质量,让“以房养老”群体真正享受到由此带来的便利性、舒适性等服务。
媒体:“以房养老”难成养老主流模式>>详细
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逾2.02亿,占总人口14.9%。相关部门推出“以房养老”概念,确实可以起到一定的补充作用,但并不意味着政府的养老责任就可以“缺位”。有关部门不妨在重视补充养老模式的同时,更要着眼于大众养老模式,注重我国本土的养老传统,创新现代养老方式,加大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的供给,鼓励民营的养老机构参与到养老市场中来,提高老人的养老质量。对于汹涌而来的人口老龄化趋势,我们显然还没有做好准备。“以房养老”并不可能成为养老模式的主流,因此,除了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之外,也要见招拆招,找到符合中国传统的现代养老模式。
社会老龄化加速,大量的养老市场需求切实存在,因此,短期内养老产业、养老地产政策频发,鼓励和支持满足养老产业、养老地产的发展。但是,“以房养老”终究还是处于探索阶段,要使更多的家庭、老年群体在观念上有一个改变,离不开完善养老服务配套及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养老服务质量,还需要政府正确解决像现有住宅房屋产权70年等诸多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使“以房养老”方式的市场更具活力,使金融机构、养老群体及家庭都会有更多的受益机会和选择。
【本期编辑:万鹏 实习生 陆家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