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人
周人杰:共有产权,住有所居新杠杆>>详细
城镇化的历史背景下,价格不断高企的商品房往往令有“刚需”者可望不可即,旨在兜底的保障性住房,又因土地、财力的限制,难以广泛覆盖“夹心层”群体。对此,“共有产权”大胆提供“跳出去”的思变与求新:土地低价出让,政府舍利支撑,让符合条件的家庭适度避开房价的侵扰;高于成本价、低于市场价,绕过了经适房、两限房可能的福利陷阱,也消除了廉租房、公租房的产权之憾。有论者言,这是赢方最多、最可持续下去的住房发展模式。
资深财经评论人,上海知名学者
郁慕湛:共有产权房重要的是产权明晰 >>详细
在一些房源充足的城市,地方政府可以买下一些现存的适中的房屋用作共有产权房。这非但可以使政府少花钱快办事多办事,而且可以分散城市中以收入阶层划分的居住社区。
住建部日前召集部分城市在北京召开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座谈会。会上,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6个城市明确被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共有产权房,顾名思义其产权是购房者与当地政府共有的,购房者有多少比例的产权是根据其出资份额决定的,这样性质的房屋毫无疑问是针对既不属于保障对象但又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的需要,可以缓解政府建造保障房融资难,更可以实现大城市住房问题中的社会公平。
住房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
冯俊:房地产市场调控要坚持保护消费需求、遏制投资需求。>>详细
住房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冯俊表示,房地产市场大多数指标都在增长,只是增速在下降。他说:“这属于市场正常的调节。必须历史地看问题,同比增长为负,主要是由于去年同期基数过大造成的。”
冯俊认为,宏观调控政策是鼓励、保护消费需求,遏制投资需求。每个地方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作出判断。他说:“从目前我得到的信息,还没有一个地方公开说要取消限购。”冯俊认为,从限购政策来看,对老百姓的消费需求是没有影响的,只是对过度投资需求有限制。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原副主任
王珏林:共有产权房制度待完善 难言全面推广 >>详细
报道称,目前,地方在推进共有产权房的积极性很高,尤其是一些一二线城市。谢逸枫认为,在共有产权房模式下,政府作为产权方,就变得有利可图,容易使政府原本公共服务的角色定位发生转变,并且理论上来说,政府能够从房价的上涨中获益,政府回购以后,不管是用于二次出售、出租还是抵押银行,楼价上涨得越多,收益也就越大,那政府是否会因此失去平抑楼价的动力?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资深房地产专家韩世同
韩世同:共有产权住房莫沦为地方政府财路>>详细
北京明确“自住型商品房”为“共有产权”性质,业内人士担忧将加剧楼市不确定性。经济之声评论:趋利避害,让“自住型商品房”更好服务于住房市场“中端有支持”。
央广网财经北京1月2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备受关注的北京自住型商品房又传来新消息。刚刚闭幕的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对自住型商品房概念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把“自住商品房”的表述明确为“共有产权性质”。不过,这个消息让很多对房价敏感的人有点搞不懂了。
与之前的限价房、经适房相比,共有产权住房解决了“房价双轨制”的问题,有利于压缩这背后的利益冲动与牟利空间,这样可以更好地呵护制度善意。除此之外,因为产权乃政府和个人共有,无论各占多大份额,对个体而言,都缓解了其自身的经济压力。虽然保障房的形式日益增多,但对于共有产权住房,夹心层仍可以保持审慎的期待。毕竟,倘若这能落实到位,必能实现他们“居者有其屋”的朴素梦想。
【本期编辑:朱书缘 实习生 张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