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前校長、終身教授
江平:法治中國建設應當重點關注哪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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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這三個概念當然不完全一樣。法治社會的一個很重要的核心內容就是如何實現市場管理的法治化。因為我們這個社會很大的一個層面就是市場經濟如何法治化。如果講到法治政府,那當然很明顯了,就是講公權力怎麼來實現法治化,政府的權力不能過大。如果涉及到法治國家,或者是依法治國的概念,那麼我理解這包含立法、司法、行政,甚至軍隊在內,這是我們將來一個大的法治國家的概念。這三個層次不太一樣。法治實際上就是怎麼樣來貫徹治理國家的現代化的模式,就是把我們過去的工業現代化、農業現代化、國防現代化等提升一步到治理國家的現代化。我覺得今后法治中國建設應當偏重在公權力方面,更多還是公權力在運作方面如何能夠實現現代化。這會涉及到一些社會治理的問題,但是好像更多還是偏重在公權力的運作,可能這個是主要的。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
竹立家:四中全會要解決的問題,制定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路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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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在第三次全國人民法庭工作會議開幕會上,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曾表示,“黨中央高度重視法治建設,今年底即將召開的四中全會上,中央將專題討論依法治國問題,而這在黨的歷史上尚屬首次”。“有法可依的問題已經基本解決,現在要解決的是有法必依的問題。”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許耀桐等受訪專家認為,自“依法治國”理念提出以來,我國法律體系逐漸完善,十八大前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基本構成,因此,十八大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如何才能做到“有法必依”?“這就是四中全會要解決的問題,制定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路線圖。”竹立家說。
武漢大學憲政與法治國家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
秦前紅:十八屆四中全會將釋放出什麼信號?>>詳細
習近平總書記在多次場合下講到改革必須要有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維,必須在法治的框架內進行,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利益更加多元,社會矛盾交織,要求處理好改革與法治的關系,依法治國自然而然成為改革的路徑選擇。十八大之后採取了高頻度、高強度的反腐措施,這些舉措贏得了社會的高度認可,但是這種反腐方式難以治本,沒有配套的制度建設,反腐將會出現前腐后繼的現象,這也就要求進行法治國家的建設,打造好制度的籠子。大家的解讀基本上是一致的,就是表明執政黨和國家會更加重視依法治國的議題。這是執政黨基於社會各種形勢的變化和社會期待的一種判斷,也是執政黨保持自身優勢的舉措。執政黨不是國家機關,但在中國社會具有特殊地位,執政黨把依法治國作為中央全會的主題,這個行動本身就具有高度的象征意義。中國的法治發展將迎來一個新的契機。
海南大學法學院訴訟法學教研室主任
王琳:推進“依法治國”需要重點討論的關鍵議題是什麼>>詳細
法治的實質是良法之治,有法律不等於有法治,隻有制定良好的法律並得到全社會一體遵行,法律能夠自動運轉,才可以算得上是真正意義上的法治。問題在於,推行法治觸及執政者的根本利益,必然會遭到各種明裡暗裡的抵制。“第五個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提法,這是自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明確建設“四個現代化”以來,執政黨對國家建設戰略目標的重大調整。“依法治國”從過去單純的治國方式方法提升到了“既是手段也是目標”,並伴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提出,獲得了獨立地位。而如何為中國的法治建設注入強大的動力,讓法律的切實施行不再成為難題,或將是下一步推進“依法治國”需要重點討論和解決的關鍵議題。
媒體:依法治國 四中全會籌備期釋放的強烈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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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這樣認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須依法治國;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須依法治國;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更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依法治國,須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當前,我國正處於改革開放的深水期、社會轉型的關鍵期,各種利益沖突頻繁、社會矛盾凸顯。人民群眾在物質生活條件不斷得到改善的同時,民主法治意識、政治參與意識、權利義務意識等也得以普遍增強,對於社會公平正義的追求越來越強烈,對於更加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作用也越來越期待。
媒體:依法治國,取信於民>>詳細
法治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佔有至關重要的地位。需要將法治理念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將法治精神滲透到每個人的心中,以法治凝聚共識,讓法治成為人們自覺遵守的觀念意識和共同踐行的生活方式。在這個過程中,尤其需要重視從傳統文化中的法治思想內涵裡汲取營養,將法治建設深深植根於中國社會的實際,在科學借鑒國外經驗的同時,更要切實地立足於本國國情,特別是把法治建設與道德建設、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緊密結合起來,同時,堅持把法治建設的基礎放在制度建設和增強全社會的法治觀念上,不斷提高全社會法治文明水平,著力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共同建設法治社會,以法治的力量助推中國夢的實現。
改革是這個時代的標志。“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詞,落點仍在“改革”、重點卻在“深化”,但前提在“全面”。與以往“改革”更多與經濟領域聯系在一起不同,十八屆三中全會開啟的“全深改”時代,法治領域的改革更為引人注目。
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召開的四次四中全會,除十五屆四中全會關注國企改革之外,其他三次均聚焦黨建。以“依法治國”為四中全會議題,是破天荒的第一次。如何為中國的法治建設注入強大的動力,讓法律的切實施行不再成為難題,或將是下一步推進“依法治國”需要重點討論和解決的關鍵議題。 【本期編輯:萬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