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為思想轉型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人的思想要在現實當中發揮作用,必須經過言論的媒介,使思想表達給眾人,思想的轉型必然存在新思想對舊思想的沖擊和碰撞,思想的碰撞則必然伴隨言論的交鋒,所以才有真理越辯越明之說,簡言之,言論是思想的載體。隻有通過言論的辯駁,人們才可以相互啟發、督促,言論沒有自由的空間,思想就難以實現真正的轉型,所謂創新、突破等都將隻能是黃粱美夢。推動改革,需要以思想轉型為突破口,而思想轉型則有賴於一個寬鬆的輿論環境,如果動輒因言治罪,那麼即使開始時的方向是正確的,但是國無諍臣、官無諍友、民無諍言,最終的結果也不會樂觀。當我國的改革進入深水區,如果沒有良好的輿論環境,就更難以通過思想轉型來使改革取得突破。
改革進入到深水區后,改革的對象從能夠直接影響社會財富生產的生產力與生產關系之間的問題,推進到了更間接但影響又更深遠的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之間的關系。一方面,這個層次的改革與意識形態問題更加容易混同,思想解放的難度和敏感度進一步提高。如果不能夠與時俱進地解放思想,過去的改革者就可能成為當下的保守者,這個道理與“鳥籠經濟”在一大二公環境下是改革進步的,但是在市場經濟時代就變成保守落后的是一樣的,隻有在思想上進行與時俱進的轉型,才能夠對改革的進度作出正確的判斷﹔另一方面,改革已經不能夠通過社會財富的創造立竿見影地証明自身的正確性,而是有賴於運用清晰的邏輯、總結歷史的規律、憑借卓越的遠見和追隨世界的潮流來探尋要走的改革路線,並最終通過一定實踐的積累來驗証。因此,要實現思想轉型,就不能預先劃定言論的禁區。試想如果上個世紀80年代嚴禁提及商品經濟而不是激烈爭論,嚴禁提及股份制而不是允許討論乃至試行等,就不可能實現思想轉型,我們也就不可能取得今天這樣的改革成果。今天系統性、復雜性、協調性更高的改革更需要廣泛的討論,嘗試並結合國情吸收各種在國際上行之有效的方法。
當前我國市場經濟還不完善,國家治理體系也還不夠健全,市場上有毒食品時常出現,環境資源屢屢遭到破壞,霧霾籠罩大半國土,貪腐問題也為人民所關注。這些發展中出現的問題並非我國的特例,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也曾經出現過:美國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也經歷了經濟快速發展后類似的誠信缺失、環境污染、貪污腐敗等社會問題,面對這樣的局面,美國的媒體人發動了長達十年的新聞揭黑運動,期間廣播媒體曾揭露不良企業用老鼠肉、病死豬制作肉餡,把正在吃早餐的羅斯福總統惡心得把早餐都吐了出來,但得益於美國憲法對公民言論的保護,新聞揭黑運動盡管被一些政府官員嫌惡為“扒糞運動”,但美國輿論界不屈不撓地報道,對國家制度的改良、公民意識的覺醒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和積極的社會作用,奠定了美國社會繁榮的基礎。上世紀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在我國台灣地區的新聞媒體也在較寬鬆的輿論環境當中,通過對“吳蘇案”“蕭天贊案”“上上級案”的新聞監督,顛覆了廣大司法人員的思想認識,有力促進了台灣司法界的道德自新運動。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要求“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要達到這些目標,必須要破除從政府官員到市場主體的不良習慣、不良思想、不良作風,而要實現這樣的思想轉型,則必須有一個寬鬆的輿論環境,使公序良俗能夠感染之、鞭策之。
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是為了讓不同觀點、不同意見能夠自由表達並為改革得出最佳的思路,使對政府公權力的監督、批評能夠發揮更好的督促作用。與此同時,國家也需要有力的監管來剔除那些渲染黃賭毒、宣傳煽動民族分裂、惡意造謠中傷等違憲違法的言論。但我國對輿論的監管還沒有完全納入法治的軌道,不受限制的行政權力對社會輿論隨便干預的結果不僅扼殺了思想解放、思想轉軌的希望,也使政府本身的宣傳喪失公信力。因此,隻有將輿論管理真正納入法治的軌道,才能擺脫這種尷尬局面,由此來看,盡快制定《新聞法》是當下促進思想轉型、進而推動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個可行選擇。
(作者為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名譽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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