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教授
蒋洪:管住“钱袋子”织密约束预算制度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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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预算公开力度不断加大,但仍有不够细化的“模糊信息”,甚至一些部门地方以各种理由不公开某些内容,使得公众、人大代表看起预算来“云里雾里”。
与现行预算法“只字未提”预算公开相比,修改后的预算法可谓迈出一大步。不仅将“预算公开”入法,还规定公开的时效和内容。尤其规定要向社会公开预决算中包含“三公经费”在内的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社会高度关注的政府采购情况,并要对本级政府举债情况作出说明。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剑文:透明预算,建设阳光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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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预算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财政收入、支出、赤字及国债余额上限等,核心是收支平衡,而不是支出规模与政策,容易带来预算执行“顺周期”问题。当经济下行时,一些财税部门为了完成收入任务可能收“过头税”,造成经济“雪上加霜”;而经济过热时,财税部门完成收入任务后又容易搞藏富于民,该收不收,造成经济“热上加热”,这既不符合依法治税的要求,又会影响政府“逆周期”调控政策效果。今后改革的目标是,人大审核预算的重点转向支出预算,审核出台的支出政策是否有必要、力度是否合适,各项支出是否严格按照预算来执行,硬化支出预算约束;科学预测收入预算,强化依法征税。与此同时,为实现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要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教授
许梦博:深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详细
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科学性,需要建立战略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的预算绩效管理框架。战略导向预算绩效管理包括战略管理与运作管理两部分。战略管理需要考虑目标、使命、测量、价值观等方面的内容,并与包括计划、组织、实施、结果、评价等内容的运作管理形成联动机制。但战略管理导向的预算绩效管理存在一定缺陷,主要是难以把社会福利、公平正义等正外部性较强的考核内容纳入指标体系,由此可能导致某些政府工作人员忽视社会福利等隐性指标,忽视政府长期发展的核心能力建设。这就需要引入结果导向的预算绩效管理框架,从目标、过程、组织与员工、社会等多维度进行考核评价,以弥补这个缺陷。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
何代欣:实现规范透明预算制度需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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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渐进式改革的经验是有步骤有条理地化解结构性难题。预算改革也不例外。现在各方面对预算改革的期望很高,对公开预算和参与预算的热情都很大。但从专业角度来看,我国预算实施分级管理,公开预算到底是公开中央预算还是地方预算?预算公开要到几级科目?在多大范围内公开预算?这些关键问题往往不为外界熟知。理性的办法是要拟定预算改革的路径与进度———将什么时候规范哪一级预算列入工作计划,又在什么时候公开哪一级预算的几级科目作为任务目标。唯有如此,一个科学而有效的预算改革,才能真正呈现于世人面前,也才能够保证改革不走回头路。
媒体:以“预算法治”推动现代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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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安排国家财政收支的法律,预算法常常被称为“亚宪法”“经济宪法”。此次预算法的修订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究其原因,作为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预算关系到几乎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体现着公民与国家最基本的经济关系。预算法修订涉及的预算编制、预算监督、财政管理体制等多个领域的改革,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法律条文修改的问题,而是关系到政府权力运行与政府自身改革、中央和地方财权与支出责任匹配等深层次的重大课题。
长期以来,财政工作中存在重收入轻支出、重分配轻管理、重使用轻效益现象,财政运行中存在政府财力与事权不匹配问题。构建一套符合我国实际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扎实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从而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促进财政支出效率的提高,已成为新形势下深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将政府的一切收支纳入公开、透明、可监督的预算体系中,强化公共财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打造阳光政府,真正为民办事。
【本期编辑:万鹏 实习生 张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