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在孤獨與沉靜中發現自己 
《先秦文學發生研究》趙 輝 著 人民出版社 自西學東漸以來,中國古代文學研究的思想和方法基本籠罩在西方文學理論體系和評價體系中。趙輝的《先秦文學發生研究》突破這一傳統模式,運用“限定時空言說”理論框架,對先秦時期原生態文學現象的發生及其本質進行了深入分析和精辟闡述,論述了先秦時期詩、賦、史、論等各種文學樣式在其原初的禮樂政治文化背景中的意義和特質,是一項很具創新意義的研究成果。 本書獨創了“限定時空言說”理論框架,認為先秦文學的言說都存在一個特定的場合。這特定的場合,表現為主體特定性質的行為。行為的性質、目的決定了主體和言說對象的身份,也決定了主體和言說對象因身份而產生的言說關系。由於人們“在什麼場合說什麼話”“是什麼身份說什麼話”“看什麼對象說什麼話”,因而,特定的場合也決定主體說什麼和怎樣說。作家與作家之間,同一主體不同的作品在體裁、內容和題材及言說方式等方面的差異,正因為言說場合、言說主體與言說對象身份及其構成言說關系存在著差異性。這一理論,不僅為理解先秦文學提供了全新的視角,也為中國文學研究提供了一種新的角度和闡述途徑,即注重從言說的性質、目的、主體、對象身份及言說關系去解釋文學現象。 依據這一理論提供的全新視角,作者將先秦的禮樂形態分為原始宗教和政治兩種性質不同的形態﹔從原始宗教和政治兩種禮樂文化具體的言說場合這一視點出發,深入闡釋了先秦文學的性質、文體形態、思維方式、言說方法等方面的發生、發展,解決了先秦文學研究中長期沒有解決的一些重大問題。如作者認為,先秦的文壇隱含於神壇、政壇,形成先秦文學與宗教、政治三位一體的格局。這一格局,確立了先秦融天道、道德、人與文章為一體的一元形態下的三維建構,也確立了先秦文學“諷喻”的主流言說方式的生成,不僅決定了先秦文體的發生和以功能確定文體的慣例,而且對先秦文學的性質產生了決定性作用,合理地解釋了先秦文學的發生、發展機制,這對於認識先秦文學具有非常積極的意義。 獨特的理論和研究視角及方法,使本書具有一系列新穎獨到的學術觀點。如:闡釋禮樂的倫理原則與《易》象思維的融合,生成了先秦的詩、賦、史、論“諷喻”這一主要言說方式﹔辨析“寺”原本為祭祀的神壇,繼而為最高統治者集居住、宗教祭祀和行政於一體的建筑后轉變為國家的政治機構,“寺”為“有法度者”,“詩”為在“寺”之言,故在先秦政治中有著崇高的地位﹔判別“六詩”、“六藝”所謂風、雅、頌原初為禮樂政治形態的言說方式,而不是《詩經》中作為“詩之體”風、雅、頌﹔論述賦的言說方式和文體源於宗教禮儀祭祀主持人向神靈一一列舉祭祀物品之賦轉變為言辭話語之賦﹔論析先秦時期各種文體和區分不在文章形式本身,而在於其功能的不同,故先秦不存在嚴格的文體,也不存在記言、記事之文以及諸子散文和歷史散文的區分﹔解釋詩、樂、歌的關系,指出先秦的詩論實為樂論,“詩言志”之“志”的內涵為德立功成﹔考証百國《春秋》佚文,依據百國《春秋》佚文認定孔子《春秋》的體式只是春秋歷史散文的特例。這些論述都為前人所未言,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