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 理論 >>
熱點解讀·部長訪談
胡曉義:養老保險最終要“並軌” 正頂層設計
2013年08月05日08:02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字號 】 打印 社區 手機點評  糾錯 E-mail推薦: 分享到QQ空間 分享


原標題:養老保險“並軌”正進行頂層設計(熱點解讀·部長訪談)

  近年來,社會上對養老“雙軌制”,即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採取不同的養老制度,議論頗多,認為這樣很不公平,應盡快並軌。“雙軌制”是怎麼形成的?該如何客觀、全面看待不同群體的養老待遇差?改革的方向是什麼?記者採訪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

  從“單位保障”轉向“社會保障”是一個很大的進步

  胡曉義介紹,我國城鎮職工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逐步推開的,伴隨著我國從計劃經濟走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進程。

  計劃經濟時期,我國企業基本上都是國有性質,企業職工是“單位人”,在職時的工資、退休后的養老,完全由單位負責。上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的國有企業改革沖擊了傳統的勞動保險制度。為平衡不同企業的退休費用負擔,廣東等地開始試行退休費用社會統籌。隨著企業用工制度和工資福利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1991年,國務院頒布了《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規定社會養老保險費用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統賬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在企業大規模覆蓋是從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開始的。當時,我國國有企業普遍出現經營困難,許多企業發不出退休金。有的企業用賣不掉的產品抵退休金,有的干脆不給辦退休。在此背景下,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加快擴面,並提出了“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任務目標,解決職工“領不到養老金”這個最突出的矛盾。企業職工養老從“單位保障”邁向了“社會保障”。

  在這個階段,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也進行了研究探索,但改革進程相對滯后,仍實行單位退休養老制度。改革的不同步,兩種制度在籌資方式、待遇計發調整和管理方式上均不同,形成了所謂的養老“雙軌制”。

  胡曉義認為,“單位保障”模式實際上是企業自我保障,覆蓋面窄、基金規模小、共濟性差,難以適應企業競爭和勞動力自由流動的需要。通過社會保障改革,引入社會保險機制,實現了由企業自我保障向社會共濟的制度轉變,使社會保障的責任從企業自負轉向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擔,有利於均衡企業負擔、促進公平競爭和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現代企業制度。

  相關新聞:

(責編:朱書緣、謝磊)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焦點新聞
48小時排行榜 48小時評論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