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不完全統計,2012年全國各地消協組織共受理蘋果公司產品投訴2170件,其中涉及售后服務的投訴佔25.6%,高出家電全行業平均水平7個百分點。從各地消協(委員會)受理的投訴情況看,售后維修服務方面的投訴突出表現為,部分經銷商或維修點存在更換強制留舊件、擅自更換好部件、維修損壞多敷衍、單方判斷拒維修、數據損失不負責、維修換新爭議大、履行義務不充分、換件欺詐騙客戶、檢測維修不出據、修理拖延時間長等十類問題。
罪狀 壹
更換強制留舊件
[ 案 例 ]白先生在當地蘋果維修點付費修理蘋果手機屏幕,同時更換了屏幕主板、手機電池,修理完成后,要求商家退還更換下來的舊件,被商家拒絕。
[ 分 析 ]消費者購買蘋果產品后,對於所購產品及其零配件、部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對其佔有、使用、收益、處分。蘋果公司不能借提供維修服務之機,強制將消費者的財產據為己有。維修更換下來的舊件可以作為加工翻新件的原材料,具有一定的使用價值,蘋果維修公司如果需要舊件,可以與消費者協商,折價回購。
《蘋果維修條款和條件》第4條關於“蘋果將保留被更換的零件或產品作為其財產”的規定,違反了我國《物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侵犯了消費者的所有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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