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丹佛大学终身教授
孙晶:懒政是一种“软腐败”,打造勤政官员各国都在路上>>详细
贪污腐败是渎职,倦政懒政同样是渎职。如果说前者是以大肆敛财、钱权交易为特点的硬腐败,那么后者就是忽视民情、逃避责任的软腐败。倡导勤政、惩治懒政——某些人也许以为这是一个颇具中国特色的政治号召,反映的也是中国官场特有的弊病。笔者从比较政治学角度出发,无法认同这种观点。事实上,打造勤政官员是全球性的管理课题,各国都在路上。如果说真有什么中国特色,那就是要摸索出一条适合国情的方案:照搬别国模式走不通,但拒绝了解同样有害。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燕继荣:治理“懒政”需针对不同可能性制定相应的方案>>详细
政府主要领导的消极“不作为”,可能是态度问题,也可能是认识问题,还可能是能力问题。从当下中国的现实情况看,官员消极观望式的“不作为”可能与对未来政治信心不足、反腐败高压之下官员对未来预期不明、政策转型需要适应期等要素有关。要改变这种境况,恐怕需要针对不同可能性制定相应的方案。也就是说,敦促官员积极作为的话题,要转化为一系列切实的行动:如何增强官员的政策信心;如何明确官员未来预期;如何缩短政策转型的适应期。
复旦大学教授
李春成:官员“懒政”的个体层面的对策是严字当头>>详细
勤政是指公职人员“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履行岗位职责;反之,就是懒政。凡是未能用心、尽力、及时、尽责、深入地开展工作的官员,都可以称之为懒政者。个体层面,严字当头。
基于官员个体成因分析而提出的懒政治理策略,基本上都属于强制类型的,如贵州黔西南的不作为官员“召回”制度、浙江等地的责任清单制度、杭州市的绩效管理条例,以及其它各地以问责制为核心的举措。如果制度设计科学合理,这些“强硬”的举措应该会有一定的实效。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张国清:惩治懒怠者是中国政治改革将迈出重要一步>>详细
建立健全公开的监督机制,让不作为的公务员“无处可藏”;建立公平的公务员录用、晋升和淘汰制度,名不副实的公务员要坚决辞退;坚决打击因公谋私的贪污腐败现象;适当改善公务员工作条件,提高收入水平。总而言之,懒政怠政也是一种腐败。惩治懒政怠政,必须追究不作为、乱作为公务员的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这是中国政治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惩治懒怠者,是中国政治改革即将迈出的重要一步。
光明日报:治理“为官不为”,须在责任建构上下文章>>详细
治理“为官不为”,须在责任建构上下文章。责任建构应主要围绕“官员该干什么”“如何干”“干不好怎么办”三大问题。针对工作的内容、程序、饱和度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开出全面的责任清单,加强信息化管理,避免因工作内容、流程与规则的不透明,成为某些官员“不作为”的“挡箭牌”和“遮风板”。具体而言,对于任何一项工作项目,都应有清晰的服务流程与完成期限、明确的目标和依据、足够的人力资源及合理的绩效评估。
学习时报:需要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方法来治理“为官不为”>>详细
使用系统的绩效管理制度可以让国家公职人员行有目标,行有底线,国家机关的效率也能因此得到最低限度的保障。这是最常用、最管用的治理“为官不为”办法之一。但是,绩效管理灵活性较差,大多只能满足对既定目标的考核,对新增工作和计划外任务,很难及时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影响到被管理者的创新积极性。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方法,提高绩效管理效果。
懒政是忽视民情、逃避责任的“软腐败”,惩治不干事的官员,不仅是反腐行动深入的体现,也是国家维持发展的要求。事实上,懒政怠政非一朝一夕形成,它既涉及当下中国的公务员制度、公务员岗位设置、行政风险等客观原因,又涉及公务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素质。因此,需对症下药,内塑动力,外施压力,双管齐下、共同协力来治理懒政这一问题。
【本期编辑:万鹏 实习生 王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