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除“帶病提拔”,除了加強干部選任事前監督之外,還須破解“板子打到誰身上”的問題,追責當初舉薦的“伯樂”,使每一起“帶病提拔”的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個人,讓那些拍腦袋決策、拍胸脯打包票者心存敬畏,真正使責任追究成為防止“帶病提拔”的“利器”。 【本期編輯:沈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