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公共服務國家基本標准的宗旨是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其中,政府承擔的是“兜底”的責任,大致均等地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是公民的權利,核心是機會均等與公眾滿意,確保公眾公平分享公共財政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不同於差異化、平均化。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強調的是:首先,供給的假設前提為“人”而非“物”,即以人為出發點提供相應的公共服務,需求方是作為獨立的、有差異且有個性的人而存在﹔其次,供給機會具有充分的開放性,強調社會資源分配不能設定任何限制條件,保証社會准入的同等機會,即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強調過程導向,是有明確方向的連續性過程﹔再次,供給結果強調相對均等與“底線”均等,是提高對人的關懷和生活質量的具有必然性的社會性行動,而非單純的數量計算和單位衡量﹔此外,供給路徑強調充分尊重社會成員的自由選擇權和需求偏好的表達權,政府尋求與市場、社會的優化合作路徑,即基本公共服務的供方和需方是均等化過程的兩個方面,其實現要考慮政府的供給能力和服務能力,也要考慮社會成員的需求偏好和滿意度﹔最后,強調基本消費均等化和地方政府財政能力的均等化。
事實上,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具有明顯的工具性特征,它是在肯定和確保社會成員的基本權利及其義務和機會的自由平等的基礎上,對實際存在著的“社會的與經濟的不平等”進行普遍有利的合理性調節和再分配,以使社會的和經濟的不平等“合乎每個人的利益”,尤其要“適合於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它作為現階段中國政府的施政方針,是人類追求社會公平與公正的基本手段,最終滿足人的多元化需求,實現真正的人性關懷。從微觀層面來看,基本公共服務的國家基本標准的最終目標是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勞動就業、基本醫療、社會基本服務、基本住房保障等各個領域的均等化。從中觀層面來看,通過各地方政府財政能力的均等化和基本公共服務供給能力的均等化來實現全體公眾消費能力的均等化。從宏觀層面來看,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並非人類社會追求的終極目的,而是人類社會從必然王國走向自由王國過程中採用的手段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