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推進創新,擴大開放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新興行業需要全新的金融服務,原有薄弱環節融資難問題仍然凸顯,隻有推進金融創新,才能滿足這些領域的金融服務需求。同時,經濟金融運行中的風險也在不斷發生變化,需要通過金融創新來管理風險。經濟全球化將在更大范圍、更高層次上實現資源優化配置,我國要把握住全球化中的戰略機遇,必須推進金融創新,提高銀行、証券、保險等行業競爭力。實踐表明,金融創新需求往往是國際競爭和對外開放所促成的。
主動適應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加強國際和區域金融合作,充分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努力把金融對外開放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在規范的基礎上擴大人民幣在跨境貿易投資中的使用。切實落實好已經出台的跨境人民幣業務政策,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探索開展個人跨境人民幣業務試點,穩妥有序推進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試點。完善人民幣跨境循環路徑,建立人民幣跨境清算系統。進一步拓展雙邊貨幣合作的領域和范圍。繼續積極支持香港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發展。
積極參與全球經濟金融治理。深化雙邊、多邊經濟金融政策對話與合作,加強與主要經濟體宏觀經濟金融政策協調。積極推動國際金融體系改革,促進國際貨幣體系合理化。主動參與國際金融監管改革和標准制定,繼續提升我國的國際影響力和話語權。
探索和拓展外匯儲備多層次使用渠道和方式,完善外匯儲備經營管理體制機制,穩步推進多元化投資,更好實現外匯儲備安全、流動和保值增值的目標。繼續運用外匯儲備支持國家戰略物資儲備、大型金融機構改革和有條件的各類企業走出去。
繼續支持香港鞏固和提升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深化內地與港澳台金融合作。進一步加快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