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行政學院教授
許耀桐:中央巡視具有示范引領的榜樣作用>>詳細
“巡視制度由來已久,也是反腐倡廉的一種有效手段與方式。”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許耀桐說。早在1996年,中央紀委根據十三屆六中全會關於派出“巡視小組”的要求,制定“巡視制度試行辦法”,並據此派出巡視組,開展巡視工作
許耀桐同時表示,這次巡視具有示范引領的榜樣作用。當然,做好反腐倡廉工作,還要採取其他手段,提高源頭防治水平,提前設防,動員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加強日常監督,建立立體全面反腐網絡,使反腐倡廉工作日常化、常規化、常態化、制度化。
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副院長
李永忠:如何有效地覆蓋到市及縣是巡視組要破解的難題>>詳細
今年是中國建立中央巡視制度的第十個年頭。2003年8月,中央巡視組正式成立。運行10年后,今年8月27日的中央政治局會議再提“改革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對於當初的制度設計,李永忠解讀稱,“部長與省委書記相比,省委書記的確更需要監督。用巡視來監督省委書記”。
李永忠認為,今后,巡視機構空間、地域的覆蓋面會更大,“現在的巡視組只是中央和省(區市)兩級,如何有效地覆蓋到市及縣,是巡視組要破解的一個難題。在時間上,要把目前臨時性的巡視,和定點巡視結合起來,而不是過好幾年才輪到一個省去巡視一次”。
北航廉政研究中心主任
任建明:目前的巡視制度亟待進一步改進>>詳細
北航廉政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說,中央巡視制度是紀檢體制改革的一部分。10年前之所以設置中央巡視制度,是當時紀檢雙重領導體制的前提下,割斷監督者與被監督者的利害關系,破解“同體監督”的問題。我國地方紀檢部門隸屬於同級黨委,易引發“看得見的管不著,管得著的看不見”問題。
任建明認為,目前,紀檢體制仍存在同體監督的難題,因此亟待進一步改進巡視制度。“比如,如果有些嚴重問題沒有發現,巡視組是否也要擔責?巡視報告能否在一定范圍內公開?這些最好能在法規中明確”。
中央黨校教授
張希賢:中央巡視將定期不定期相結合>>詳細
中央巡視組,隻有檢查權,沒有處理權。他們巡視后,一旦發現問題,誰的問題向誰反饋。在巡視組臨走之前要形成系統的意見,反饋給省委或者部委黨組,這些部門要針對此拿出整改意見。另一方面,中央巡視組回京后,要向中紀委匯報,中紀委再拿出意見。此外,省委或者部委黨組整改后的情況,還要再回饋給中央巡視組。
匯報之后,中紀委還要調查討論,因為巡視隻能到發現問題的階段,解決問題還要依靠中紀委和中央組織部,而且一旦發現重大腐敗問題,調查歸口、立案等等還要分屬不同的部門來處理。一般每年都有定期巡視。同時,根據中央掌握的情況,中組部和中紀委將不定期安排巡視。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周淑真:巡視組公布聯系方式具有標志性意義>>詳細
“巡視組公布聯系方式,包括值班電話、郵箱等,有利於單位、個人充分反映問題。”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系學院教授周淑真說,這顯示了黨中央對反腐倡廉的堅強決心,具有標志性意義,對於將來反腐敗的巡視工作具有借鑒作用。
周淑真認為,巡視制度能達到潤物細無聲的效果。特別是黨的十八大后,黨中央將反腐倡廉工作提到一個新高度。巡視工作的開展,有利於及時發現問題,即使沒有發現問題,也對樹立黨和政府的良好形象起到好的作用。
“當好‘千裡眼’,找出‘老虎’和‘蒼蠅’”,本輪中央巡視開始前,中紀委書記王岐山提出了這一要求。新一輪中央巡視工作開始“鳴金收兵”,各界在期待增加巡視工作的透明性,獲得很多“老虎”和“蒼蠅”的線索的基礎上,更加關注中央巡視工作的推進。
對查出的問題敢亮劍,形成強大威懾力,讓后繼貪念頻出的官員打消念頭,不敢伸手﹔勇揮劍,讓出現問題的官員得到法律的嚴懲,斬掉危害社會和群眾的“毒瘤”。 【本期編輯:萬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