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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不是不公开财产的理由
耿银平
2013年01月30日08:54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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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方日报》报道,广东省一位人大代表近日公开表示,不赞成官员财产公开,原因是“每个人都有隐私权,公开是好的,但是跟隐私权不要发生冲突”。他说全面公开不一定能反腐,建议采取随机抽检并向组织公开的办法。

上述代表的说法有一定道理,官员和其他公民一样,享有住宅不受非法侵入和侵扰、私生活不受监听和监视、通信秘密与自由、家人不受他人干扰和调查等隐私权。但我们要注意,官员更是公共资源的支配者和操作者。这就决定了官员在公共资源的支配中,会拥有比一般公民更多的支配机会,而这种机会很可能影响到机会公正、资源公正、社会发展效率、公共发展质量等,因此,官员需要接受更多的监督。

没有信息透明,公共监督就是“睁眼瞎”;没有信息透明,社会公正就会大打折扣。私密往往是腐败的最好掩体。如果官员该公开的信息不公开,就会增加“公共不信任度”,让整个社会承受公平缺失、效率低下的后果,这不是现代社会公平发展、效率发展的要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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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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