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開:
應增共一十九項,共加銀九十一兩六錢。
——本府正堂陰陽生二名,每名原編銀九兩六錢,今奉文加銀二兩四錢,共加銀四兩八錢。
——本府庫子一名,原編銀七兩二錢。今奉文加銀四兩八錢。
——本府正堂皂隸二名,每名原編銀九兩六錢。今奉文加銀二兩四錢,共加銀四兩八錢。
——本府正堂更夫二名,每名原編銀七兩二錢,今奉文加銀一兩八錢,共加銀三兩六錢。
——本府左堂陰陽生一名,原編銀九兩六錢。今奉文加銀二兩四錢。
——本府正堂快手一名,原編銀九兩六錢。今奉文加銀二兩四錢。
——本府正堂引兵一名,原編銀九兩六錢。今奉文加銀二兩四錢。
——本府左堂快手二名,每名原編銀九兩六錢。今奉文加銀二兩四錢,共加銀四兩八錢。
以上八項共加銀二十七兩,原議加入地畝,今調停酌處,將減下本道快手銀抵補。
——慶豐閘閘夫五名,每名原編銀一十兩。今與工部分司面議,每名加銀二兩,共加銀一十兩。
——永通橋夫二名,每名原編銀九兩。今與工部分司面議,每名加銀一兩,共加銀二兩。
——浣衣局土工七名,每名原編銀一兩二錢。今因懇索,每名加銀一兩二錢,共加銀八兩四錢。
——河西務看堂門子一名,原編銀七兩。與工部分司面議,加銀二兩,共銀九兩。
——本縣更夫五名,每名原編銀三兩六錢。委系不敷,今議每名加銀二兩四錢,共加銀一十二兩。
——本縣陰陽生二名,每名原編銀五兩四錢。委系不敷,今議加銀一兩八錢,共加銀三兩六錢。
——本縣革去庫役應編茶夫一名,工食七兩二錢,每月茶果銀三錢五分,共銀一十一兩四錢。
——太仆寺丞衙坐馬一匹,草料銀一十二兩。四年一解,每年該銀三兩。
——太仆寺丞衙坐派書辦。工食銀二兩。
——春秋二祭馬神廟,每祭用銀一兩五錢。共銀三兩。
——庫書一名,原編銀七兩二錢。今革庫役,議加銀七兩二錢。
以上共增銀六十四兩六錢。
應減三項,共減銀九十八兩四錢:
——密雲道皂隸六名,每名原編銀一十四兩四錢。今議每名裁減銀二兩四錢,申詳本道批允,共減銀一十四兩四錢。
——密雲道快手二十二名,每名原編銀二十五兩。今議每名裁減銀三兩,申詳本道批允,共減銀六十六兩。
——本縣鋪兵十名,每名原編銀六兩,共銀六十兩。今議召募鋪兵五名,每名每月給工食費七錢,共銀四十二兩,比原議裁減銀一十八兩。
以上共減銀九十八兩四錢。除抵免外,尚余銀六兩八錢,以備馬房腳夫加添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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