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人地關系”視角下的新型城鎮化 
新型城鎮化並不單單是農村人口向城鎮的轉移,而應該是全面整合城鄉聚落體系,使大小不同、功能差別、環境各異的各類聚落,形成統一和諧的整體。圖片來源:瀟湘晨報 龔萬裡/作 當前,學術界對新型城鎮化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比較關注。比如:過快的城鎮化可能帶來哪些嚴重的資源環境問題?中國未來的聚落大小及空間格局會呈現什麼形態?一些新農村建設過程中伴隨的“大拆大建”會在多大程度上影響中華民族人居環境傳統的延續?再比如,新建聚落多選擇在區域中心或交通便利區,這裡多為良田。雖然理論上村子搬遷后會整理出農田,但多數地區把原有村庄用地作為建設用地指標有償轉讓。其結果是農田面積不增加,農地質量卻下降。此外,新農村建設多按當地戶籍人口分配居住用地,人口城市化會使不少農民入城居住,由此帶來城鄉建設用地的空間錯位。回答這些問題,需要從“人地關系”角度出發,對新型城鎮化發展做出梳理。 新型城鎮化的本質是城鄉協調 依據規模大小和功能差異,聚落可以分為若干等級,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縣城、建制鎮、中心集鎮、一般集鎮、中心村、基層村等。一般意義上,城鎮化指人口由農村向城或鎮轉移的過程。由此把聚落的諸多等級差別,概括為城鎮與鄉村兩類。在城鎮與農村的基礎設施差別明顯的情況下,此概念可表征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會進步。但也帶有重城鎮、輕農村的價值判斷。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技術的進步,農村聚落的基礎設施不斷完善,而城市的擁擠和環境問題,使一些居民向往農村居住環境。有些發達國家已經出現了逆城市化現象。在這樣的背景下,新型城鎮化並不單單是農村人口向城鎮的轉移,而應該是全面整合城鄉聚落體系,使大小不同、功能差別、環境各異的各類聚落,形成統一和諧的整體。 把新型城鎮化理解為城鄉聚落體系結構合理化的調整過程,對於中國這個農村居民佔主體的國家,具有特殊意義。我國人口眾多,土地資源有限,農業文明根基深厚,不可能像日本、澳大利亞、墨西哥等國那樣,將人口集中在少數幾個大都市。將大、中、小城市與小城鎮、村鎮協調發展,使不同等級的城鄉聚落充分發揮作用,可成為中國城鎮化路徑的重要選擇。 將城鄉聚落看作一個體系,要用系統觀點考慮其發展變化。系統論強調整體性、關聯性、等級結構性、動態平衡性和時序性。在新型城鎮化建設中,要考慮不同等級、不同類別聚落與城鄉聚落整體的關系。各等級城鄉聚落在人居聚落系統中都起著特定作用,各等級聚落之間相互關聯,構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 推進新型城鎮化要尊重其演進性 城鎮化是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在人們居住格局上的反映,是社會經濟發展的一種自然結果。當一國實現工業化,產業結構中農業比重大幅下降,第二、第三產業比重大幅上升,便會帶來人口由農村轉入城市,逐步走向城市化。比較成熟的經濟應該是工業化、城市化和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互相促進,不可分割。因為隻有實現工業化后,才有實力反哺農業,促進農業現代化。實現工業化后,就業主要在第二、第三產業,居住地主要在城市。 率先實現工業化國家的發展經歷也表明,城市化和工業化、農業現代化在整體上是同步的。但是中國國情特殊,一是多數人口生活在農村,二是中國的農村工業化在工業化中佔重要地位。這就使得中國的城鎮化水平遠遠落后於工業化,比如2000年中國的國內生產總值(GDP)首次達到一萬億美元的時候,城鎮化率僅為36.2%,而美國在上世紀60年代GDP達到一萬億美元時城市化率為80%,日本在上世紀80年代GDP達到一萬億美元時城鎮化率為65%。在這種背景下,強調城鎮化,通過加快城鎮化改變城市化與工業化不協調的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地的城鎮發展應與當地的專業化分工和勞動生產率增長相匹配。在“城”與“市”的關系上,“城”只是形式,“市”才是內容,是“城”持續發展的原動力。“市”主要是經濟活動,尤其是專業化的經濟活動。從這個基點出發,城鎮化的進程應該更多依靠市場機制的作用。政府所做的,隻能是逐步認識市場規律,順勢而為,恰當地助推城鎮化的發展。這種助推方向要正確,用力也要適當。 實施新型城鎮化的過程中要關注的幾個問題 從“人地關系”角度理解城鎮化,可以沿著區域人口預測、城鄉人口結構、聚落等級規模、聚落空間結構、聚落區位選擇的思路進行分析論証。以下簡述其中的四個問題。 第一,區域城鎮與鄉村人口變化。據中國現代化戰略研究課題組研究,中國在2030年前后有可能完成第一次農業現代化,農業勞動力佔所有勞動力的比例將低於30%﹔到2050年基本實現農業現代化,農業勞動力佔所有勞動力的比例將低於10%。國家統計局2011年農民工調查監測報告顯示,中國農民工達2.53億,其中有3279萬人舉家外出務工。如果這些農民工不再回農村,並將其家屬帶到城裡,必將帶來鄉村人口的大幅減少。顯然,對區域的總人口以及轉入城市人口的預測,是區域城鎮化及鄉村聚落調整的重要前提。 第二,城鄉聚落的等級規模。聚落規模大小服從某種隨機分布,其中多數人認為這種分布遵從齊普夫定律。即,如果城鎮規模從大到小排序,則位序與其城鎮規模之間存在一定數學關系。比如,在理想的狀態下,第二等次的城市規模是第一等次的1/2,第三等次的城市規模是第一等次的1/3,以此類推。隨著運輸方式的改進和成本的下降,這種等級規模關系會有所變化。通過對中國聚落等級分布的演化分析,並參考高度城市化國家的聚落等級規模關系,可以確定相關區域各種不同規模聚落的數量范圍,為聚落空間規劃提供依據。 第三,城鄉聚落的空間格局。有一位德國學者提出的中心地理論解釋了不同規模聚落的空間結構:較大的聚落功能多,相距遠﹔較小的聚落功能少,相距較近。同一等級的聚落在空間上大致呈六邊形分布。對中國一些地區的研究,也証明這種六邊形格局的存在。雖然各地的自然條件不同會影響其六邊形形狀,但此思想仍可指導區域聚落空間格局規劃。 第四,聚落的區位選擇及發展規模論証。城鄉聚落的區位選擇要綜合考慮區位的自然條件、資源稟賦、社會經濟基礎,以及與周圍相鄰聚落的關系,從而論証當地經濟發展潛力,可提供的就業狀況等。根據經濟所承載的人口和居住環境對周圍人口的吸引,預測該區域聚落的發展規模。以此為基礎,進行聚落總體格局、空間結構、建筑風格、文化特色等的總體規劃。聚落區位選擇中,要盡可能考慮其現狀,處理好歷史繼承與未來發展的關系。還要特別注意城市體系的未來變化,避免所選區位在若干年后又面臨拆遷的局面。(作者系河南省“中原經濟區”三化協調發展協同創新中心主任、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校長)
(來源:光明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