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號文為何沒定電改時間表
有一種觀點認為,電力體制改革沒有達到5號文件要求的市場化目標,原因是19號文(編者注:即2007年國務院頒布的《關於“十一五”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和5號文都沒有寫出電改的時間和進度表。但我認為,之所以沒有寫出時間表是因為很難給出一個時間表﹔再者,我們改革的總體指導思想是“摸著石頭過河”,先完成一步,在這個基礎上,待時機成熟的時候再邁出第二步。
回想改革開放30多年來走過的路,如果當時不顧歷史發展的階段,一下子照搬西方國家的做法,那麼改革很可能是失敗的。改革是一個漸進的過程,是在大家認識的過程中逐漸深化的過程。鐵路改革一擱置就是十年,還是電力體制改革邁出了步子好。如果改革一開始就完全按照現在的樣子,把部委都撤銷,可能改都改不成。
如果想改革一次都到位,可能社會的負擔就比較大。隻做政企分開、廠網分開,雖然老電力部的人有意見,但是還不會波及到下面去。如果再把輸配電也分開,把主輔企業也分開,波及到的人就更廣了。當時如果這些問題都搞清楚再去改的話,我估計兩三年也改不動。
走一步總比不走要強,所以當時就先完成一個階段性的任務,就是政企分開、廠網分開。而可能會引發更多反彈的問題,就留到以后適當的時機再去改。我們不希望在改革中產生過多的社會矛盾。
現在有些人在批評電力體制改革,他們應該從當時的歷史背景看這個問題,那就比較好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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