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加快發展現代農業,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筆者認為,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二者可相互協調,實現同步發展。一方面,農業現代化為城鎮化提供支撐和保障﹔另一方面,城鎮化為農業現代化創造規模化經營的條件,提供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環境和為農業現代化的物質技術提供支持。
傳統農業一般具有顯著的分散性和粗放式生產經營特征,這種生產經營通常規模小、投入高、產出低、成本高以及效益低。城鎮化可以吸納大量農村富余勞動力從事二三產業,並在推進城鎮化進程中引導工業向工業園區集中,農民居住向中心村和鎮區集中,農田向規模經營集中,並通過工業集中區集約用地模式、舊村改造模式和土地復墾模式,使人地關系得以改善。農村人口份額降低和人地關系改善后,在依法、自願、有償和加強服務的基礎上,引導土地承包經營權向生產和經營能手集中,有利於擴大農業生產經營規模,提高農業生產效率,促進農業現代化生產水平。
農業產業化促進了農業專業化和規模經營的發展,也加快了農業先進技術和設備的推廣應用,推進了農業現代化的進程。在實現農業產業化經營過程中,關鍵是要建設好上聯市場、下聯農戶的龍頭企業。
城鎮作為農村地區資金、技術、信息的聚集地,是龍頭企業天然的載體和依托,成為農業產業化向深層次發展的載體。城鎮化有利於充分發揮城鎮的集聚效益,加強城鎮連接大中城市和輻射農村的功能,使農民能夠方便地獲得農業生產技術和市場需求信息,克服農業生產的盲目性,引導農民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組織生產經營,促進各種市場中介組織和農村社會化服務組織的發展,為龍頭企業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目前,許多地區已通過“城鎮興龍頭,農村建基地”的方式,制定扶持城鎮龍頭企業發展的綜合性政策,按照扶優、扶大、扶強的原則,選擇一批經營水平高、經濟效益高、輻射帶動能力強的城鎮龍頭企業予以重點扶持,引導城鎮龍頭企業採取兼並、重組、參股、收購等方式,組建大型企業集團,支持城鎮龍頭企業發展,充分發揮了城鎮在拓展農業產前產后發展空間方面的作用,實現了“市場牽龍頭,龍頭帶基地,基地連農戶”的農業產業化經營。
在城鎮化進程中,發展龍頭企業和進行招商引資,有利於促進鄉鎮企業技術創新和擴大經營規模,提高鄉鎮企業的經濟效益,增加城鎮的財政收入,從而使城鎮能依靠工業積累,採取“以工補農,以工建農”的形式,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增加農業科技投入,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等,進而促進農業現代化的實現。
(作者為福建漳州市委黨校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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