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號文件指出,要不斷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提高農村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建立健全符合國情、規范有序、充滿活力的鄉村治理機制。專家認為,中央一號文件強調完善鄉村治理,正是對一系列鄉村治理實踐經驗的總結,其主要著力點是提高農村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更好地保障農民利益、維護農村社會穩定。
“鄉村治理是當今大部分國家對於農村管理方式的一種統稱。”上海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吳揚說,改革開放以后,我國鄉村治理實踐不斷豐富與完善,逐步形成了適合我國國情的鄉村治理模式。在當前群眾利益主體多元化、農民民主法制意識日益增強的社會背景下,中央提出創新農村社會管理、健全鄉村治理機制有很強的針對性和現實意義。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鎮化和工業化加速,城鄉一體化進程不斷推進,城鄉利益格局也不斷調整,廣大農村經濟社會發生了巨大變化。土地成為越來越重要的農業生產資料,家庭經營性收入佔農民收入的46%,農民對於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關注前所未有﹔財產性收入在農民總收入中的比重上升,農民對事關切身利益的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經濟權益更加重視﹔隨著農村集體經濟實力的壯大,農民要求村務公開、透明,參與村集體事務決策的呼聲也漸高。
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是鄉村治理的首要一環。可以說,讓農村基層黨組織真正成為帶領農民建設新農村的領導力量,是順利推進新農村建設的重要組織保障。今年的一號文件在此基礎上有了進一步的闡釋。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加強鄉鎮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大力發展農村新型經濟組織,有序發展社區性社會組織。
專家表示,今后要抓好以村黨組織為核心的村級組織配套建設,積極創新農村黨組織設置方式和活動方式,推廣在農村社區、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上建立黨組織的做法,擴大黨在農村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
加強農村基層民主管理是鄉村治理的另一重要求。村級民主管理制度包括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村務公開、民主評議、民主理財、村干部離任審計等制度。在實踐中,一些村建成了村民議事平台,健全了“四議兩公開雙監督制度”。村級開支要經過村黨支部提議、村兩委商議、村民代表會決議、黨員會議審議,同時決議事項公開、實施結果公開,並接受村民監督委員會和鄉鎮包村干部監督。這種工作法把黨的領導與村民自治、黨內基層民主與農民主人翁地位融為一體,得到了農村干部和群眾的廣泛擁護。
強化農村社會公共安全保障是鄉村治理的又一重要求。長期以來,我國東部地區和城市的公共安全保障能力較強,農村地區的安全保障和防災減災能力則相對滯后。這迫切要求加強農村抗災救災、警務消防、疫病防控等設施建設,提高農村學校、醫院等公共設施建筑質量,加強農村交通安全管理。
如今,農村的交通、環境、衛生,農民的醫療、住房、社保等都離不開良好的鄉村治理。吳揚表示,健全鄉村治理必須從我國實際出發,尋求適合於國情鄉情的治理定位。通過完善現有的鄉村治理體制和機制,達到鄉村治理的良好狀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