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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事實不再是客觀的,而是科學家群體的共識。在近代自然科學時代,科學事實完全客觀,既是提出新理論、摒棄舊理論的依據,也是推動科學進步的基石。在當代自然科學的研究中,科學事實中包含的人文因素變得越來越突出。科學事實的發現不再是不受科學理論與科學家背景知識支配的價值無涉的過程。科學事實的獲取不再只是對科學實驗中出現的數據與圖表的簡單描述,而是包括了一系列必要的論証與分析技巧。可以這樣說,一種實驗現象或觀察結果,能否成為一個科學事實,不僅與實驗背景相關,而且與科學家的共識相關。在現實的科學活動中,隨著研究對象的制備特征越來越明顯,科學理論不再是通過經驗歸納所形成的,而是基於有限的科學事實進行理性的邏輯構造的產物。這時的科學事實既不是提出科學理論的直接出發點,也不是選擇科學理論的唯一依據,而只是對科學理論的一種辯護性因素。在科學理論的提出過程中,科學合作與科學爭論變得與科學事實的發現一樣重要。這一時期,科學發現被認為並不客觀。
科學發現究竟是否客觀?我們需要帶著這一問題,親自跟蹤考察科學家的實驗室,從“局外人”的角度看看“科學發現”究竟是怎樣“制造”出來的。在神經生物學家的實驗室裡,科學家從外部輸入動物、化學試劑、能量和信息,經過中間的各種機器、儀器和人員的組合,輸出的是科學事實和科學論文,提出科學理論。我們看到,實驗室裡的所有活動,例如,宰殺動物、組合儀器設備、合成特殊試劑、分析化驗、測量計算、寫作討論甚至秘書工作,都是為了作出科學發現。在這一過程中,實驗室裡的研究對象、儀器、設備及科學家等各個要素之間相互作用,各個要素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其中既包括研究對象和儀器設備那樣的自然因素,也包括像對儀器的操作和結果的解讀那樣的社會因素。我們看到,科學發現是科學家在解讀實驗現象或觀察記錄的過程中發明出來的,它既不是對自然界的純粹客觀的反映,也不是完全拋開研究對象,由科學家隨意想象和編造出來的,而是在自然因素與社會因素共同作用的基礎上形成的。
那麼,科學家在作出科學發現的過程中,自然因素與社會因素分別起什麼樣的作用呢?科學發現是科學家思維創新的結果,這就必然涉及科學家的科學素養、人文素質、性格特征等復雜的個人因素。正所謂“理論背景不同,所觀察到的現象不同”,但這並不意味著科學發現毫無規律性可循,科學發現在科學發展總進程中是必然的,合乎規律的。因此,在科學發現的形成、確立過程中,社會因素僅僅在一定程度上推動或延緩科學發現,並不起決定作用﹔與社會因素相反,自然因素在科學發現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這是因為科學發現的內容源於自然,而不能源於科學家的個人因素和社會關系,科學家的個人因素和社會關系隻會影響科學發現的獲得、呈現以及科學家接受科學事實和提出科學理論的方式和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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