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農業生產經營體制必須抓住兩個關鍵,就是要著力培育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著力構建農業社會化服務新機制。培育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既要注重引導一般農戶向採用先進適用科技和現代生產要素的方向轉變,又要採取獎勵補助等多種辦法,扶持聯戶經營、專業大戶、家庭農場,鼓勵農民興辦專業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類型、多元化的農民合作社,培育壯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在不斷提高農戶生產經營集約化、專業化水平的同時,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形成農戶、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之間相互合作、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新型生產經營組織形式。為此,一號文件提出,安排部分財政投資項目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合作社,引導國家補助項目形成的資產移交合作社管護,增加農民合作社發展資金,逐步擴大農村土地整理、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水利建設、農技推廣等涉農項目由合作社承擔的規模,完善合作社稅收優惠政策,在信用評定基礎上對示范社開展聯合授信。鼓勵和引導城市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種養業,建立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准入制度和監管制度。構建農業社會化服務新機制,既要建好用好“國家隊”,也要培育打造“方面軍”,形成主體多元化、服務專業化、運行市場化的農業社會化服務新格局,努力為農民提供全方位、低成本、便利高效的生產經營服務,提高農業組織化、社會化程度。
創新農業生產經營體制必須因地制宜、因勢利導。創新農業生產經營體制,是農村生產關系的進一步完善,必須積極穩妥地加以推進。要支持地方大膽實踐、大膽創新、大膽突破,鼓勵基層探索多種形式、多種模式、多種形態。隻要有利於激活農村生產要素潛能、激發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活力、激勵農民生產經營熱情,就都可以試、可以放、可以闖。現在,農業生產經營體制創新,地方積極性很高,實踐發展很快,各地也積累了不少經驗,需要不斷總結、完善、提升和推廣。必須明確,創新農業生產經營體制,真正的主體還是農民,創新什麼、怎麼創新、啥時創新,都應該尊重農民的意願,都要讓農民自己作主、自主決策。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大力支持,重點是搞好引導服務、營造良好環境,但絕不能包辦代替、強制推動,不能定任務、下指標,更不能強推一個模式、搞一刀切、刮風搞運動。
(新華社北京2月2日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