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此,陸贄的上述官員評判和考核標准,無疑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這一理念也一直貫穿在他的政治行為當中。比如,朱泚之亂平后,德宗回到長安,欲冊封護衛陪伴他出走長安的宦官為“定難元從功臣”,陸贄認為這只是宦官們應有之責,與平定叛亂的將士相比根本沒有定亂之功,所以諫止。還有一例。在德宗逃奔梁州的路上,飢寒交迫、狼狽不堪,有人進獻瓜果,德宗甚是高興,欲加封獻瓜果之人,陸贄立刻諫止,他指出,“輕用之,則是壞其公器,而失其大柄也”,要德宗慎惜官職。最后德宗聽從了他的建議。上述兩個事例,從另一方面可以看出陸贄對官員、職責二者之間關系的深入體驗:官員在其位必須謀其政,而職位隻能為謀其政的官員所准備。
陸贄對官員的考核、選拔的要求,把握精到、准確,也極為切合當時的形勢,然而,連唐德宗都勸他不要“清慎太過”,“如鞭靴之類,受亦無傷”,所以他顯得不入時局,不可能完全改變封建王朝的宿命走向,最終隻能落得一紙空談。
陸贄關於官員職責的觀點,裡面有許多閃光點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我們不斷思索我們作為黨的干部應該具有的道德內涵,但是,無論多好的思想素質,都必須落實到自己的行政職責,落實到現實的工作崗位中,才能實現為人民服務的偉大使命。因此,從這一層意義上講,陸贄思想中的某些優秀閃光點,確實值得我們好好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