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理论 >>
第三节  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主编 邹东涛
2013年08月13日14:55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第三,增加对农村的投入。积极调整财政支出,争取更多资金投向农村,增加对农田水利、水库堤坝加固、卫生、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的投入,提高农业生产能力。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新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生活保障、新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覆盖面,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增加农村文化设施投入,开展科技下乡、医疗下乡、文化下乡,组织农民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建设农村精神文明,改善农民的精神面貌。

3.加快城镇化建设,有序引导农民工进城就业

农民工进城就业是快速增加农民收入主要渠道。2011年,城镇总人口比2002年增长了37.6%,乡村总人口减少了16.1%。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首次突破50%,达到51.3%,比2002年提高12.2个百分点,我国城乡结构发生历史性变化。城镇吸纳就业的能力不断增强。2011年,城镇就业人员35914万人,比2002年增加10755万人,年均增加1195万人。城镇就业人员占全国就业总量的比重为47.0%,比2002年提高12.7个百分点 。

基于户籍制度的体制性因素限制了农民工在城市与农村之间的自由流动,改革户籍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就业制度、户籍管理制度、义务教育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形成有利于城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政府应加强对农民工技能培训和外出组织工作。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和就业技能,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工资拖欠问题是农民工外出就业的最大障碍,各劳务输出地应成立相应的工会组织,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

4.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政府公共服务机构为主导、多元化市场主体广泛参与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解决农民分散经营、提高农业组织化、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制度保证。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在推广农业技术、生产资料供应、质量检验、农产品营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仍存在组织不健全、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等弊端,影响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进程。

(责编:实习生、谢磊)

相关专题
· 理论书库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
48小时排行榜 48小时评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