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政府不认真地对待权利,那么它也不能够认真地对待法律
大学时初读《认真对待权利》,鲁楠并没有读懂。他说自己那时对权利的理解还停留在民法课老师所定义的概念:利就是利益,权就是能力,权利就是有能力兑现自己的利益。
“这话对不对呢,在很多情况下都是对的。但在一些涉及到人之为人的底线问题上,利字后面还应该有一个义字,这种道义性权利应该牢牢地扎根在一个国家的价值观里,不动不摇。”对鲁楠来说,权利这个词的概念问题已经想通了,但在现实中发生的一些问题却似乎很难从德沃金的书中找到答案。
“很混乱,很多的合理权利诉求没法得到承认,很多的不合理权利诉求也没有被有效地厘清。”在高鸿钧的办公室里,年轻的鲁楠无奈地说,“权利像口号一样被我们成天挂在嘴边,却似乎无从落实。”
坐在一旁的高鸿钧接过话茬:“我们究竟是更相信权利还是更相信权力?”
在他看来,当今社会的一个畸形状态是,依靠权力解决问题成为最方便的路径,如果权力不行就比狠斗勇,谁狠谁就有奶吃。相反,越是在权力格局里没有位置的弱势群体,越是特别愿意钻研法律,研究权利,“他们其实不是信这个,而是没别的招了。”
鲁楠又想起德沃金。在德沃金的学术生涯里,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几乎成了他的一个“出气筒”。他多次撰文批评最高法院,甚至曾以“拷问罗伯茨法官”这样激烈的用语作为文章标题。2012年,德沃金在《纽约书评》发表了5篇文章,几乎无一例外地批判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直到他因白血病去世前4个月,他的最后一篇文章仍然是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试图收回之前2003年的一项有助于有色人种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案例”作出批评。
然而,当有人绝望地认为最高法院已经失去价值的时候,德沃金又会毫不迟疑地站出来替最高法院辩护。他认为,无论何时,都不能够放弃最高法院。
“因为德沃金认为司法的功能无可取代。”在鲁楠看来,上个世纪60年代的美国无疑动荡不安,但之所以这个国家能走出那段困难时期,一个重要的经验就是将很多重大的社会问题以司法化的方式解决,这就使政治问题变成权利问题,以技术化的方式避免了极端的社会冲突。
而就在这本书“认真对待权利”这一章的最后一段,德沃金写道:如果政府不给予法律获得尊重的权利,它就不能重建对法律的敬畏。如果政府忽视法律与有秩序的野蛮之间的区别,它同样不能重建人们对法律的敬畏。如果政府不认真地对待权利,那么它也不能够认真地对待法律。
德沃金去世后,鲁楠看了好几篇关于他的讣闻。但他认为有的评价对德沃金来说“过誉了”。“在美国,他的观点已经谈不上新鲜。”鲁楠说,但这并不一件坏事,“因为那个曾经鲜活的时代精神,已经很大程度上进入平常人的生活了,它不再是支票,而是现钞。”
“但德沃金对于当今中国却适逢其时。”鲁楠最后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