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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和的绅士,学术上却会投下决斗的白手套
1931年12月11日,德沃金出生于一个单亲家庭,他的父亲是一个犹太人,而母亲则要依靠教音乐抚养三个孩子。在德沃金的传记里,关于童年的经历几乎被一笔带过,进入哈佛大学前拿到的一笔数额不菲奖学金算是一个相对圆满的句号。
事实上,德沃金从没有向外界提起过,其主张保护少数人权利的立场是否与那段经历有关。虞平记得,德沃金曾经告诉自己,60年代反越战的时候,因为对于美国政治不满,他曾和包括约翰·罗尔斯在内的几位年轻自由主义学者们一起,试图在一个小岛上注册一个独立共和国,满足乌托邦式的理想。
后来,他和写出《正义论》的罗尔斯共同成为了影响美国人20世纪下半叶文化与公共生活的重要人物。
但在另一些方面,他们却截然不同。40年前,德沃金现在的同事托马斯·纳格尔在一间毫无特色的小旅馆酒吧第一次见到他。那是美国哲学协会的一个常设会场,在哲学家聚会惯有的混乱氛围中,罗尔斯穿着已经磨破的鞋子和衬衣,而与他一同前来的德沃金则穿着手工剪裁的西装,身上的褡裢闪闪发光,衬衣胸口处的口袋里露出丝绸手绢。
一个优雅而时尚的长者,这正是大部分人对于德沃金的第一印象。他喜欢听音乐会,会乘私人游艇出海,还在闻名世界的马萨葡萄园岛拥有一套自己的别墅,甚至连说话都带有很重的英国腔。
《时代》杂志的记者戴维曾经这样描述拜访德沃金的情景:在一个普通的早晨,这个皮肤晒成棕褐色,有一头沙色头发的法学教授拎着一条游泳裤然后穿着它通过甲板,来到他私人海滩边的海里畅快地游了会儿泳。而到了晚上,便会有一场汇集了来这里度假的学者们的谈话。
另一次,虞平去旁听德沃金的课,听到一半的时候,德沃金突然问学生们:“你们想听听哈贝马斯吗?”结果,第二周,德沃金便将哈贝马斯请到课堂上。虞平记得,当时有一位大胡子同学坐在自己旁边认真记笔记,后来,他才知道那个人原来是牛津大学的首席法理学教授拉兹。
某种意义上,德沃金被视为纽约大学法学院的标志。但在同事和朋友的眼中,他更像是一个很温和的绅士。虞平记得,他和人们印象中语速很快的美国人完全不同,说话慢条斯理,总是笑咪咪地,甚至很少会表现出不悦的情绪。
而一旦进入到学术问题的论战,德沃金便俨然成为了一名严阵以待的斗士。鲁楠记得,他的文章中会出现“向你们投下决斗的白手套”这样的鲜明姿态。而香港中文大学教授周保松曾参与过德沃金在伦敦大学主持的法律和政治哲学研讨会,并将其称为伦敦最美的学术风景。他记得,研讨会通常在伦敦大学附近的一间老房子里召开,门外连一张海报都不会贴。大家一坐下来就开始辩论,德沃金很少说客套话,总是会不留情面地直接质疑对方的论据,直到对方被说服为止。
有些时候,德沃金就事论事的风格甚至会显得不近人情。在自己被牛津大学教授哈特“钦定”为学术接班人的情况下,他仍然不遗余力地对这位前辈的观点进行全面推翻。直到哈特1992年去世后,德沃金仍在撰写文章对其观点进行批评。而在耶鲁大学任职的时候,他曾经有一位同教一门课的同事叫罗伯特·博克。1987年,博克曾被里根提名为大法官,结果德沃金对此表达了激烈的反对,他直言“右翼教义会支配博克的判决,从而毁坏宪法传统”。
最终,这位老同事的“前途”断送在了太过认真的德沃金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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