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
基层台受众少招揽不来好广告
生存难缺监管违规创收成主流
国家广电总局的禁令如剑在悬,但不少电视台却依然向违规广告“投怀送抱”。违规广告“野火烧不尽”的背后,是经济利益的驱动。
“央视黄金时段几十秒的广告能卖数十亿元,可市县台不行,平台小、受众面小,尤其是那些经济状况较差的地方,哪个大广告商愿意来投广告?都知道这些乱七八糟的小广告不招人待见,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有业内人士一肚子苦水。
据了解,目前市县电视台处于“四级办台”的底层,很多都是自收自支。随着“台网分离”,一些基层电视台面临严峻的生存危机,而他们最主要的创收来源就是广告收入。“许多电视台想尽歪招,比如大批次播放药品、医疗器械等虚假广告,或增加广告播出时间来填补空白时间段。”业内人士表示,钱的诱惑,让市县电视台铤而走险。
一面是层出不穷的违规播出,另一面却是形同虚设的审查关卡,违规广告有了广阔的生长空间,很容易在流程中钻空子。有业内人士坦言,由于利益关联等原因,地方广电部门的监管经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市县台本身也缺乏专业的审查能力,“我们要求广告厂商提供营业执照、产品生产批文、产品合格证、广告许可证等硬性文本,但对于产品效果无从考证,广告夸大其词难以把关,有些批文或许可证有问题也很难求证。”安徽省某地级市电视台广告部负责人如此表示。
如果继续追溯,无论行业协会还是国家广电总局,由于全国盘子太大,根本无法实现24小时的实时监控,有些违规广告专挑后半夜播出,很容易就漏过去,只能停留在事前发文和事后叫停的“两头堵”。
即使真被逮到了,由于违规成本低、代价小,无论电视台还是广告主都有恃无恐。“目前看,处罚依据不具体,力度也较弱。比如‘按照违法所得的×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之类的表述很难认定,即使处罚了几万元,相对于获利而言实属轻微。”刘泽辉说。就追责而言,电视台涉及广电系统、广告代理商涉及行业监管、广告主涉及工商部门,各个系统之间无法联动,存在跨部门监管的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