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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裕生:論保守主義的原則及其理論難題

黃裕生

2014年09月18日10:57   來源:《人民論壇·學術前沿》

原標題:論保守主義的原則及其理論難題

  極端保守主義的基本原則:人生而不平等,最佳制度乃智者的絕對統治

  如果對上面作一概括並加引申,那麼,我們可以發現,極端保守主義確立並堅守了這樣一些核心原則:

  基於“自然構成”的等級秩序,人類社會享有的自由權也是有等級的,不存在平等而普遍的自由權。否則,就有違“自然的正當”。由於每個人之“自然構成”千差萬別,所能成就的卓越與完善必定各不相同,這決定了每個人在社會中所能達到的自主決斷的能力、自我打開自由選擇的空間也必定是不一樣的。因此,每個人擁有的自由權利不可能是一樣的。這意味著,承認與維護人人平等的普遍自由權,不是人類社會的公正所在,相反,這恰恰陷人類社會於最大的不公正,它首先就不合“自然的正當”。

  德性(卓越)先於權利,智慧高於自由。成就卓越(各種德性)與達成人性之完善是自然、共同體與個體的目的,因此,不管是對共同體來說,還是對個體而言,首要和優先的事情是成就德性,邁向完善。有了德性與人性之完善,才真正能夠享有相應的自由權利。如果說一個社會或一個共同體的自由度是與它所實現的整體人性的完善程度相匹配,那麼,個體所擁有的權利則是與他所成就的德性相對應。在這裡,德性是實際有能力享有和使用自由權利的前提﹔而就有能力去做才應當允許去做而言,人們可以進一步說,有德性,才能夠且也才允許有自由。但是,這裡重要的一點是,人們不僅在成就德性的程度上有別,而且在能成就哪種德性方面更是不同。有的人天生更容易成就這種德性,有的人則更容易成就那種德性,而大部分人則難以成就最高德性即智慧。

  智慧是自然配備給人類少數者所能擁有的最可貴、最高級的德性(卓越)。如果說其他德性的極致只是人性的某一方面的完善,那麼,智慧的極致則是人性整體的完善,它包含著所有其他德性同時又超越了這些德性。一個智慧的人,也即真正的智者不僅勇敢、節制、正義,而且知道如何培養、維護與運用這些德性。因為智者不僅知道具體的善,而且知道善本身。或者更確切地說,由於智者知道在所有情況下何者為善,所以,他也知道對每個人而言何者為善。這裡,對善的“知道”或知識,乃是我們的理性或靈魂通過擺脫感性或一切低級欲望的練習—實踐而達成的,所以,這裡的知同時就是一種行,這裡的知識同時就是存在境界,而不是單純的理論知識。這意味著,智者理當成為所有人的最高權威:智慧不僅是智者自由的前提,而且高於所有人的自由。因為服從智者不僅是每個人實現各自之善的途徑,也是合乎自然正當的途徑。

  人類社會的最佳制度就是智慧者的絕對統治。⑥作為自然賦予人類所能成就的最高東西,智者的智慧最有統治的資格﹔同時,智者擁有的自由乃最高自由,對這種最高自由的任何限制與妨礙都是以低級的東西來制約高級的東西,因而都是荒謬而不合自然的。因此,智者的統治不應受到任何限制,所以這種統治應當是一種絕對的統治﹔而且,正如作為單數的“自然的正當”(natural right)是唯一的一樣,這種出於自然的絕對統治也是唯一的最佳制度。

  這意味著,智者的統治不需要也不應當依賴於那些缺乏智慧的庸眾的同意或選票,因而無需也不應當向被統治的臣民負責。讓智者的統治訴諸民眾的同意(如選票),無異於讓本性(nature)高的人屈從於本性低的人,這有違自然。所以,選舉式的民主不合自然,自然是反民主的。

  智慧與所有其他德性或卓越一樣,都是通過壓制、克服自己的低級欲望達成的,而作為最高德性與人性之完善,智慧對低級沖動的克服、節制是最徹底、最自由的。智慧的絕對統治,也就意味著對每個人克服低級欲望的強制是正當的。因為這既是把每個人帶向其卓越與完善,也是把每個人帶向其自由。因此,智者的專制是自然的,也是正義的。至少在使人卓越而完善這一限度內,必要的專制是正義的。

  現實可行的最佳制度是賢能政治。由於智者知道善也即真理本身,而大眾則隻知道關於善或真理的意見(這種意見雖然也是真理的顯現,卻只是真理的片面,而非真理的整體),並習慣生活在這種片面的真理世界之中,所以兩者永遠有距離。智者的鶴立雞群使得他的絕對統治反而難以真正實現,甚至永遠無法實現,雖然這種絕對統治是唯一最佳(最好)的制度。於是,保守主義認為,可以退而求其次,就是由一批高尚而為公的賢能之士依據智者制訂的法律進行統治,這也就是貴族制,或叫“賢能政治”。這是現實可欲、可行的最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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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實習生、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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