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區        注冊

黃裕生:論保守主義的原則及其理論難題

黃裕生

2014年09月18日10:57   來源:《人民論壇·學術前沿》

原標題:論保守主義的原則及其理論難題

  “多元保守主義”原則:隻有特殊價值原則,正如隻有地方貨幣

  不過,在理論上會陷入最嚴重困難的是多元保守主義,也就是以傳統反對革命的第三種情況。它的核心主張是:人類擁有多元文化傳統,也應當維護多元的文化傳統生態。每一種文化傳統都有自己獨特的價值原則,因而是一種獨特的、不可替代的生活世界和存在道路。因此,一方面,不同文化傳統之間沒有優劣、高低之分,它們之間具有同等的價值,擁有同樣的理由存在﹔另一方面,不同文化傳統之間既不可相互替代,也不可相互通約。而自由主義倡導的那些價值原則乃內生於西方的文化傳統,以這些原則去理解與改造現實,最多隻適合西方社會,而不適合其他文化傳統社會,當然,更不可能也不應該為了實現那些自由主義價值原則而訴諸革命。在非西方世界接受或實踐自由主義價值原則,不僅是對自己文化傳統的背棄,也是對多元文化生態的破壞。

  因此,所有非西方的文化傳統世界不僅應當堅決反對自由主義的革命主張,而且應當堅決抵制自由主義價值原則的入侵與蔓延。就像英鎊、歐元一樣,都是些隻能在西方國家流通的區域貨幣,而不可能成為流通全球的通幣,自由主義價值原則也隻能流行於它們由之產生的西方世界,而不能通適於全世界。這種多元保守主義通常流行於有自己不同於西方世界的文化傳統的國家或地區。相對於自由主義把自己標榜為普適主義,多元保守主義通常以堅守特殊主義的立場出現。

  這種保守主義在理論上同樣面臨諸多問題要處理。首先我們要問:這些多元文化傳統是基於“自然”,還是基於“自由”?如果多元文化傳統是由“自然”借助於人類而天然演化出來的,那麼,這個“自然”是否具有某種統一的原則貫穿於所有文化傳統之中?如果沒有某種統一性原則,那麼,不同文化傳統也就難以構成一個整體而成為一個多元整體中的一元,以致不同文化傳統甚至成了不同物種或不同種類物。不僅如此,如果沒有統一性原則,那麼,不僅不同文化傳統之間無法相互理解,就是同一種文化傳統中的人也難以相互理解。因為人與人之間要能就某物某事相互理解,至少必須把事物帶進由理性和情感展開出來的一個“共同場境”之中,語言則是這個場境的邊界。正如理性與情感使所有語言之間可以相互理解一樣,也使由它們在各種情況下展開出來的理解場境具有統一的原則。如果說各種文化傳統是自然借由人類演化出來的,那麼,它們是也隻能是在使相互理解成為可能的共同場境的基礎上產生出來的。這意味著,不同文化傳統並非沒有統一性的原則,因此,擁有再獨特價值原則的文化傳統也與其他文化傳統具有共同的原則而能夠相互理解。而這也就是說,任何一種文化傳統中的價值原則隻要在實踐中不自相矛盾,那麼它們就能夠被其他文化傳統所認同與共享。實際上,在任何一種文化傳統中,隻有那些在實踐中會陷入自相矛盾之中的價值原則,才難以為其他文化傳統所認同與共享﹔實際上,這樣的價值原則也難以為同一傳統中的所有人共享。所以,如果說一種文化傳統隻有這種特殊的價值原則,那麼,這種文化傳統必定難以持續,面對擁有可共享的普遍價值原則的其他文化傳統,它必定自我瓦解於歷史之中。於是,多元保守主義會發現自己陷入一個困境:要麼認為自己所堅守的文化傳統隻有不可共享的價值原則,但是,如果是這樣,那麼他實際上不是在維護傳統,而是在斷送傳統﹔要麼認為自己堅守的文化傳統擁有的價值原則與自由主義堅守的那些價值原則一樣,是可共享的普遍價值原則,因而它們之間是可兼容、通約的。

  如果說各種文化傳統是基於人類的自由,又將如何呢?當我們說,各種千差萬別的文化傳統是人的自由的產物,是因自由而陷入的各種可能性的時機化實現或時機化展開,那麼,這也就是說,一切文化傳統都要以人的自由存在為前提:正是自由使多元文化成為可能,也是自由使多元文化的主張成為一種正當的要求。簡言之,自由是人類文化多元化生態的基礎,也是維護與主張文化多元化之正當性的前提。這意味著,文化多元論以不否定自由為界限,以肯定、承認人的自由為前提。而對人的自由的肯定與確認正是自由主義的一個基本原則。在這個意義上,文化多元論本身隻能與自由主義站在一起,而不可能以任何獨特文化傳統拒斥自由主義。這是多元保守主義陷入的一個最根本的困境。

  不過,多元保守主義由於多以傳統文化維護者自居而在現實中最具有誘惑性,其危險性也最大,因為它一方面拒絕自由主義那些底線的政治原則,但是它自己卻給不出任何更合人性的建構現代國家的原則。這是因為他們所維護的文化傳統都屬於前現代的文化,而在前現代的文化中,對於國家與政治無不充滿著各種神話、神秘與狂熱。諸如君權神授、天命屬意、天意臨命、五德循環等一類神妙莫測的神話,加上諸如內聖外王、以德治國、賢能政治等一套大膽而自信的方略,再摻和諸如讖緯書、推背圖之類國運說,中國的多元保守主義者們在拒絕自由主義價值原則的情況下,能夠提供給國人的恐怕永遠只是帝王政治的窠臼。

  極端保守主義的基礎:“自然的正當”

  上面討論的保守主義雖然與自由主義有種種分歧,但是並非完全與之對立。下面要討論的是一種徹底否定自由主義的保守主義,我們權且稱之為極端保守主義。正是這種保守主義對自由主義構成了最大的挑戰。因此,我們有必要對它的學理與原則進行更詳細的分析和推演。

  極端保守主義把“自然的正當”(natural right)當作其全部政治哲學論說的基礎,以他們所理解的“自然的正當”來否定自由主義的“普遍自由”,並據此認為近代以來的自由主義理論及其實踐是人類的不幸與墮落。自由主義單數的“自然正當”(natural right)轉化為復數的“自然權利”(natural rights),進而轉化為“普遍的人權”,使“權利優先於善”成為一條基本的政治原則,而正是基於這一原則的政治實踐把人類引向了平庸、均質的現代性世界,他們把它視為一個動物般的“末人”的世界。擺脫或糾正這種不幸的出路乃在於回到古典政治哲學所堅守的“自然的正當”。

  那麼,什麼是“自然的正當(正確)”?首先如何理解這個“自然”?顯然不可能是作為自然科學研究對象的自然,因為從這種自然裡隻能引出因果性,而引不出能夠作為人類行動之理由的正當性。政治學不可能依賴於物理學。實際上,這個“自然”就像被中國傳統政治學說視為一切合法性之最后源泉的“天”一樣,與我們既親近,又隱晦,就如赫拉克裡特所言,這個“自然”喜歡“躲藏起來”。所以,不管是古典政治哲學,還是當代保守主義政治哲學,都未能說清這個作為他們最后根據的“自然”。不過,他們抓住了一個重要的“事實”,那就是,自然是人類的源頭,是自然把我們拋到這個世界,並賦予我們一切。至少他們認為可以把這假定為一個可以接受的事實。

  既然我們是來自於自然(天),那麼,不管是作為類存在,還是作為個體存在,我們都必定稟承著某種“天意”而有某種命運。在有哲學之后,特別是在今天,人們當然不可能再像人類早年的巫師或祭司那樣,試圖通過進入一種特殊狀態(通常就是裝神弄鬼)去領會並昭示這個天意。所以,這個“天意”被轉換為大自然內嵌在我們身上而與天地、自然相通的一部“自然的憲法”(natural constitution),它當然不是成文的,而是作為每個人之“自然的構成”或“自然的基本素質”規定著我們每個人。按列奧 施特勞斯的看法,正是這種“自然構成的等級秩序”構成了“自然正當”的基礎④。所以,如何理解人的“自然的構成”,以及這種自然構成的等級秩序,也就成了理解自然正當的關鍵。

  我們身上的“自然憲法”或“自然構成”,正如整個“自然”一樣,也許永遠也不可能為我們所完全認識。但是,極端保守主義以及它所理解的古典政治哲學卻認為,至少可以從這些方面去理解、認識我們的“自然構成”:

  其一,“自然構成”使我們不僅擁有肉身,且擁有與動物不一樣的靈魂,而使人類與動物區別開來的就是人類靈魂中的理性或理解力。因此,依自然之目的,人應當過與動物不同的生活,也就是受理性引導與節制的生活。而正是通過節制自己的低級欲望,人成就自然賦予他的各種特定的潛在卓越性,並借此達成人性的完善(perfection)。在這個意義上,成就卓越、實現人性之完善,既是每個人的生活目標,也是自然的目的。所以,成就卓越而達成人性之完善乃是一切政治事務與道德事務的最高原則。共同體的善或目的就是成就所有個體成員各自的卓越而成就整體人性的完善—完美。

  其二,作為一個類,我們稟承著一樣的“自然構成”,並因而都被歸為人類的一員﹔但是,這種“一樣的”、作為類的“自然構成”只是一種抽象,而並不獨立存在,它隻真實地存在於每個具體個人的“自然構成”中。每個人的“自然構成”才是具體的、實在的,然而卻是千差萬別的。所有個體各自的“自然構成”只是在使他們保持為同一類所需要的最低限度內具有一致性,換言之,所有人類個體只是在他們的本質方面保持最弱程度的一致性。因此,人類個體之間,不僅在氣稟、資質、體格等方面的自然配備是不同的,有高低、清濁、強弱之別,而且在本質方面的強度也配備各異。這意思是說,在任何時代,人類個體間的自然構成都處在一種等級秩序中,個體之間沒有完全一樣的自然構成。

  因此,雖然走向人性之完善是個體與共同體的目的,但是,“在邁向完善的過程中,並不是所有人都同等地被自然所裝備,或者說,並不是所有的‘天性’都是‘好的天性’”。⑤一言以蔽之,由於自然構成的不同,每個人在人性之完善這一根本方面是不一樣的。

  其三,出於我們的“自然構成”,我們離開他人就無法生活,至少無法生活得更好。這表明,我們天生就是社會性的存在,有一種“自然的社會性”(natural sociality)。所以,對於我們來說,正如關切自己的利益是自然的,愛、親近、友善也一樣是自然的。這種“自然的社會性”決定了人會追求最重要的社會品德——正義,因此,人從來就不可能有盧梭—霍布斯式的自然狀態的生活,也即那種封閉式個體的生活。

  其四,基於自然的社會性,每個人都隻能在一個社會共同體裡成就其自然構成允許他達到的卓越與人性之完善。但是,最適合或最有利於人們實現這一目的的,是一種“封閉的小社會”。因為人們獲得第一手知識的自然能力與關愛他人的自然能力一樣,都是很有限的,隻有在一個足夠小的社會裡,人們才能通過獲得直接知識而相互熟悉與信任﹔同樣,也隻有在一個足夠小的社會裡,人們才能夠真正直接地相互關愛與監督成員的行為舉止。而這種信任、關愛與監督是人們完善人性所必需的。

  更為重要的一點是,封閉的社會才更容易讓人們擁有更高的政治自由,並且也才能保有這種自由。真正的政治自由不是別的,就是建立在人性之卓越與完善基礎上的自由。正如庖丁因其技藝卓越而能游刃有余﹔勇敢者因其勇敢這一卓越品質,能處變不驚、臨危鎮定,而不被猶豫慌恐或無所適從所糾纏﹔節制者因其節制這一德性,能自如地宰制自己的欲望,而抗拒住各種誘惑﹔正義者因其正義這一美德,能辨是非而行正直,不因處惡俗而隨波逐流,不因遇強權而屈意奉迎﹔智慧者因其智慧這一最高美德,能別絕對之善與相對之善,能守仁而時中,不因眾善而迷失,不因權變而失正。各種卓越之達成,即是人性完善之實現。顯而易見的是,越卓越的人,人性完善度越高的人,他們實際上也越能從容決斷,越有自由選擇的空間,他們也理當擁有更多自主決斷與自由行動的權利。在危境之中,難道不是更應當讓勇敢者來決斷,而不是聽從懦弱者的尖叫?難道不是更應當服從正義者的聲音,而不是聽從平庸者的議論?難道不是更應當服從智慧者的全局性洞察,而不是聽從庸眾的片面性短見?

  但是,這種人性之卓越與完善,以及更高的政治自由,需要在一個封閉的小社會中經過多代人的傳承與積累才能達成,並且也才更有可能得到保存。因為一個開放、包容的社會更難完成這種傳承、積累,也更難保存這種積累,甚至相反,這種開放的社會會破壞原來封閉社會的更高自由與更高的人性。因此,自由的社會一定是一個封閉的社會,且越自由的社會定是越封閉的社會。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學習微平台”
(責編:實習生、謝磊)
相關專題
· 《學術前沿》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熱點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