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民主的民族復興
民族和民主本身並不是二律背反的。但在“五四”時期,民族和民主孰先孰后卻引起過較大爭議,即究竟民族優先,還是民主優先。這樣一個理論選擇的問題在現實中的演化是,當民族救亡成為主旋律,民主問題就被有意無意地忽略了。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國共兩黨的斗爭中,民主反而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毛澤東1945年在與黃炎培交流“興亡周期”時談到,“我們已經找到新路,我們能跳出這周期率。這條新路,就是民主。隻有讓人民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隻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可以說,中國共產黨打出的民主大旗,爭取到了各方面力量的支持,成為最終打敗國民黨,建立新中國的重要因素。
新中國成立以后,我們的民主制度一度遭到很大破壞,使得中國探索社會主義道路遭受到重大挫折。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上,鄧小平就在報告中專門強調,“我們需要集中統一的領導,但是必須有充分的民主,才能做到正確的集中。”隨后執政黨開始在推動黨內民主以及基層民主等方面進行一些積極的嘗試。值得注意的是,黨的十八大報告又進一步明確地將民主同富強、文明、和諧等一起,列為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觀。這意味著,民主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可以很好地兼容。可以想見,伴隨民主制度的不斷完善,中國人當家做主的主人翁責任感會進一步增強,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也將成為更多中國人的共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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