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些共同特征可以看出,各地在構建新型農業社會化科技服務組織過程中,主動借鑒、吸收了美國、歐盟、日本等相關組織的做法和經驗,強化政府引導,運用市場機制,優化要素配置,實施農科教、產學研緊密結合,積極培育多元化科技服務主體,激勵企業成為經營性服務主體,初步探索了有中國特色的農業社會化科技服務道路。
記者:要把這些新型農業社會化科技服務體系更深更廣地推進下去,還面臨哪些困難和問題?
張來武:主要問題有四個。
一是觀念認識存在誤區。普遍認為原有的農業推廣體系是農業科技服務體系的“正規軍”,而顯示出強大生命力的“科技特派員”、“大學推廣模式”等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僅是“補充”。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新型農業社會化科技服務主體的健康、快速、持續發展,與20世紀90年代民營企業發展所遇到的境遇十分相似。
二是體制機制束縛明顯。新型農業社會化科技服務組織法律地位不明確,與傳統農技服務主體的地位不平等,服務功能與職責也不匹配。如社會服務是大學四大功能之一,但無這方面的編制和穩定的經費渠道,政府也沒有將大學的社會服務納入考核指標。
三是體系結構有待完善。目前,大學推廣模式、科技特派員等新型服務模式尚處於探索和起步階段,服務還主要集中在農業的某些方面或某個環節,在形成覆蓋全產業鏈和全方位的服務體系方面有很長的路要走。
四是資金支持渠道不穩。科技特派員、大學推廣模式、科技服務超市等新型農業社會化科技服務缺少政府財政穩定、持續的支持。2010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擁有科技特派員發展到5670人,但當年區政府資助的金額僅有1000萬元,人均不到1800元。在大學推廣模式中,除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每年能夠得到2000萬元的專項推廣經費支持外,其他農業大學即使從事公益性的推廣工作,也僅能依靠“化緣”得到地方政府的少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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