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目標
在當代中國,究竟選擇一個什麼樣的富國強軍模式來破解民族復興中的難題,是一個決定中華民族命運的重大選擇。經過長期的艱辛探索,我國終於選定了一條既體現當代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規律,又符合中國國情的富國強軍道路,確立了一個戰略意圖宏大和戰略意境深遠的目標群。
戰略目標一:實現國家安全戰略與發展戰略高度統一的富國強軍。安全與發展是國家兩大基本戰略目標,是體現國家根本利益的“一塊整鋼”。在國家戰略全局中,二者不是主次從屬的關系,也不是輕重先后的關系,而是共生共亡、枯榮與共的關系,相互支撐、相互促進的關系。對此,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指出:“建設與我國國際地位相稱、與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相適應的鞏固國防和強大軍隊,是我國現代化建設的戰略任務。”由此提出來三項基本任務。一是國家安全戰略與國家發展戰略協調一致,不僅能保衛傳統的領土領海領空安全,還能捍衛海洋、太空、網絡等新型安全領域的安全,不僅能保衛國家安全利益,還能捍衛國家發展利益。二是資源配置的協調一致,能夠在國防安全與經濟發展兩大部門之間形成合理的資源分配比例。三是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在發展階段和發展進程上的協調一致,兩大建設能夠保持同步發展。
戰略目標二:實現軍民深度融合的富國強軍。隻有實現軍民深度融合發展,才能從總體上消除軍事經濟和民用經濟分割的狀態,使用一個軍民相互兼容的經濟技術基礎、集中全民族的智慧建設國家和國防,進而能夠最大限度地發揮國民經濟對國防建設的支撐作用,同時也能夠最大限度地發揮國防建設對國民經濟的積極作用。現階段我國所要實現的軍民融合,主要是武器裝備研制、人才培養、軍隊保障、國防動員等重點領域以及海洋、太空、信息等新興安全領域的軍民融合。
戰略目標三:實現以世界先進技術形態為制高點的富國強軍。對於一個正處於和平發展的大國而言,要實現長遠性、穩定性的協調發展,必須使本國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的經濟技術形態與世界先進水平保持協調一致,建立起領先於世界的先進經濟技術力量和國防力量,實現終極意義上的富國強軍。公元1500年以來世界強國的興衰歷史充分証明了這一點。在歷史上西班牙、法國、德國、日本和蘇聯都曾經是爭當霸主的挑戰者,但都沒有成功。原因固然很多,但重要原因之一是這些挑戰國在挑戰世界頭號強國時,本國的軍事力量建設與國家經濟建設關系出現了嚴重失衡,由此導致國力的衰落。而強國所以能夠稱強,關鍵在於當世界技術形態發生重大轉換之際,它們能夠適時轉換本國的技術基礎,並以領先於當代的物質技術力量為基礎構建強大軍事力量,歷史上的英、美等國就是這樣的國家。由此提出來一個重大歷史課題:在近代史上飽受屈辱的中國人民,在富國強軍問題上應當比別的民族想得更遠、更深、更根本,否則隻能實現“曇花一現”式的復興。為此,必須長期跟蹤世界技術潮流,在時代發生轉換的時候能夠適時轉換本國富國強軍的技術基礎,這樣才能在世界經濟技術之巔上筑牢富國強軍統一的物質技術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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