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執政黨最大的長遠利益是什麼
黨的利益和人民利益是高度一致的,這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基本屬性和本質體現。毛澤東早在革命戰爭年代就指出:“共產黨員無論何時何地都不應以個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應以個人利益服從於民族的和人民群眾的利益。因此,自私自利,消極怠工,貪污腐化,風頭主義等等,是最可鄙的﹔而大公無私,積極努力,克己奉公,埋頭苦干的精神,才是可尊敬的。” 中國共產黨黨章中也明確規定:黨除了工人階級和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沒有自己特殊的利益。黨在任何時候都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眾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聯系,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不允許任何黨員脫離群眾,凌駕於群眾之上。
有人可能會問,既然黨內一直存在官僚主義、消極腐敗等脫離群眾、損害群眾利益的現象,也出現了階層固化、社會流動上升通道變窄的趨向等問題,那麼,還能說黨始終代表人民群眾的利益嗎?又該如何看待黨的利益和人民利益的關系呢?
這可以分別從黨的利益和人民利益兩個方面加以具體分析。一方面,從黨的利益的角度來分析:
首先,要看到個別黨員的腐敗現象與黨的根本宗旨是不相容的。從黨員個體來看,某些黨員干部身上確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不良作風,甚至也出現了職務、級別很高的領導干部的腐敗問題,做出了漠視群眾疾苦、違背人民利益的事情。但是,這些黨員干部無論職務、級別有多高,無論是否打著維護黨的利益、國家利益的幌子,隻要他是出於私心,目的是為自己或他人謀私利,那他的行為都不能夠代表黨,更不是為了維護黨的利益,相反卻是對黨的利益的嚴重損害,是令黨和人民所深惡痛絕的。
我們有時可以從媒體報道中看到,腐敗分子在接受黨紀國法處理以后,往往會在懺悔反省時說上一句:“對不起黨”。這就從一個側面印証了腐敗對黨的危害及對黨的利益的損害。而他們之所以能夠得到應有懲處,也正是由於他們的行為為黨紀國法所不容,是與黨的根本利益相違背的。所以,要對脫離群眾、危害群眾利益的現象作具體分析,辨別清楚是個體行為還是整體行為,並以此作為分析判斷的依據。
其次,要看到黨在歷史上所犯錯誤的根源並不在於背離了黨的根本宗旨。從黨的歷史來看,黨也犯過很多錯誤,經歷過很多挫折,不同程度地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利益。但是,卻不能據此就簡單地否定黨的利益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而要全面系統地分析其犯錯誤的原因。如果黨的出發點是想為人民謀利益,但由於主、客觀條件的限制,導致了黨的某些政策、方針與實際不相符合,給人民利益帶來損害。那麼,就不能把責任歸結為黨是為了謀求自身私利而違背人民利益,必須客觀地承認黨是“好心辦了壞事”。
以“大躍進”的錯誤為例:“大躍進”號召全民土法煉鋼,提出不切實際的“趕英超美”的口號,違背了社會、經濟規律及自然規律,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使人民利益受到了嚴重損害。同時也要看到,提出“大躍進”的出發點,恰恰是為了使人民盡快地過上好日子。但由於黨在社會主義建設的實踐中缺乏經驗,並受當時特定的客觀條件和社會背景的局限,使主觀認識和客觀實踐相脫離,從而造成與好的初衷相反的結果。所以,犯錯誤的原因不是在“為什麼人”的問題上,而是在“怎樣為人”這一問題上。
人民利益是執政黨最大的長遠利益。對於執政黨而言,背叛人民危害的不只是人民,更危害到其執政根基。對於那些打著集體利益、長遠利益、整體利益的“旗號”和“幌子”,而實際上卻在行營私舞弊勾當的行為,必須及時制止、嚴懲不怠。即使是真心為了集體利益、長遠利益、整體利益,也要切實關切到人民的可承受程度,社會的發展進步必須建立在維護好人民利益的基礎之上。李瑞環曾說過:“國家的富強,主要靠廣大群眾基於生活一天天美好起來而煥發的高度熱情加上領導者的聰明才智,而不是靠勒人民的褲腳帶,擠老百姓的牙縫。” 這是在制定政策時需要切實考慮和把握的。
另一方面,科學認識和把握黨的利益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還應從人民利益的角度來分析:
首先,不能把單個人或某些個人等同於人民。人民的概念既是具體的,又是抽象的。人民是由若干個體人所組成的,但單個人或某些個人並不等同於人民。堅持黨的利益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並不排斥單個人,但有時在客觀條件限制下對個別人利益的某些損害卻是迫不得已。比如,法律上有“緊急避險”的行為界定,主要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採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可見,對個別人利益造成損害的行為也不都是違法的,要視具體情況而判定。
把握黨的利益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關鍵要看黨的政策及實踐是否符合最大多數人的利益。黨的政策及實踐有時難以兼顧到每一個人,這是客觀存在的現實。比如,經過改革開放三十多年的發展,人民的整體生活水平有了明顯提升,但仍存在為數不少的貧困人口,這部分人並沒有通過改革開放的政策徹底擺脫貧困狀態。更何況,在利益格局呈現多元的情況下,任何政策選擇都可能出現難以兼顧各方利益的現實困境。特別是隨著利益格局的深層調整,往往每推出一個政策,總能聽到不同的聲音和意見。所以,要判斷黨的利益和人民利益是否一致,要看整體狀況,要抓主要矛盾,不能以偏蓋全,更不能攻其一點、不及其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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