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縮小貧富差距,應該大大減少公務員的數量,並讓他們的收入受制於民主立法程序,而且要公開透明。試想,如果公務員的收入不是那麼高,福利不是那麼好,而且還得晒在陽光下,還有多少人會擠破頭皮去考公務員?上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初公務員的“下海潮”,不正說明那時候公務員的待遇沒有那麼好麼?同時,對於具有中國特色的“事業單位”,要麼大大減少,要麼推向市場,轉變為私人企業。一些事業單位既獲得大量的財政支持,也可以自行盈利,簡直是兩頭“通吃”。
其次,應該變革或者廢除那些阻礙低收入群體致富的制度或者政策,尤其是戶口、土地、金融、教育等領域的歧視性制度。比如,這個社會中收入最低的最大群體是農民,為何他們不能致富?難道是因為他們不如其他群體勤勞?難道是因為他們不懂得如何致富?顯然,答案是否定的。
他們之所以不夠富裕,之所以吃苦耐勞卻依然貧困窘迫,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有大量的制度或者政策阻礙了他們致富。他們耕種土地,卻不擁有土地,因而無法對土地進行長期的投資,無法擴大再生產。即使一個農民具有企業家的才能,他(她)也無法抵押土地獲得銀行貸款,更無法賣掉土地獲取必需的資本。農民的土地既不能抵押,也不能買賣,不過是德索托(Hernando de Soto)所說的“死資本”,而不是“活資本”。
一些人認為不能讓農民擁有自己的土地,否則他們會輕易賣掉土地,進而導致流離失所和土地兼並。這種看法不僅蘊含著錯誤的假設——農民是不理性的或者不如其他群體的人理性,而且是對經驗和歷史的隨意歪曲。
除了土地制度之外,糧食政策、戶籍制度等也都阻礙了農民致富。長期以來,國家嚴格控制農民的主要收入來源——糧食,計劃時代奉行“統購統銷”,農民隻能把糧食賣給國家,不允許糧食的自由買賣。現在,糧食的自由交易同樣受到控制,幾乎不存在真正的糧食市場,而且糧食的價格也受到管制。
雖然其他商品的價格在過去三十年都翻了幾番,但糧食的價格扣除通脹因素之后幾乎沒有上漲,其他的農產品也好不到哪裡去。如此低的農產品價格,農民怎麼可能富裕起來?很多人擔心農產品價格高起來之后影響城市居民的生計或者生活質量,可是,這不是為了一些人(市民)的利益而犧牲另一些人(農民)的利益嗎?
雖然戶籍制度不只是歧視農民——小城市居民也會因戶口而受到大城市居民的歧視,但農民無疑是這一制度的最大受害者。大量的農民來到城市裡打工,雖然他們也要交納各種稅費,但他們幾乎不能享受那裡的公共服務。
由此可見,解決貧富差距的關鍵在於,跳出收入由“分配”決定的思維,減少權力對收入的影響,減少食稅者的數量,破除行政壟斷和不當管制,變革或者廢除那些阻礙人們致富的制度。
(作者系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
(王建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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