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宋代郭熙《林泉高致》的“可居”觀念
中國繪畫的發展是由人物畫而轉向山水畫,這個題材的轉變包含著哲學思想與人文情懷而朝向其終極目標的發展。徐復觀認為:
總結說一句,由魏晉時代開始的人物畫的傳神——亦即氣韻生動——的自覺,雖然是受了庄學的藝術精神,但決不能以人物作對象的繪畫為滿足﹔自然,尤其是自然的山水,才是庄學精神所不其然而然的歸結之地。魏晉時代所開始的對自然——山水在藝術的自覺,較之在人自身上所引起的藝術上的自覺,對庄子的藝術精神而言,實更為當行本色……所以在山水畫中所呈現的精神及所要求於作者的人格,較之在人物畫中,他與庄學的關系,更為直接、深刻而顯著。
簡言之,魏晉時期的繪畫,雖然以人物畫居先開展,這與劉劭《人物志》的傳承相符,但是魏晉玄學開展的道家風范,追求與自然契合才是終極目的,這就遠非品評人物或對人物畫像的“傳神寫照”所能全然達成的。最終還需返回自然,融入自然,才是道家精神的真諦。
宋代郭熙在他的《林泉高致》一書中系統地闡述了山水畫的理想與技術規范。這部作品解說了山水畫的品評標准,山水畫被士人、君子愛好之原因。在這個課題上,郭熙串出一條思考的線索來連貫以上的提問,並予以解說。這條思考的線索可以如下表示:
人人“愛好山水”─→山水景觀非日常可得─→山水畫可以替代對山水景觀的臨在─→人人“愛好山水畫”─→符合“林泉之心”是好山水畫的標准。
按照郭熙之意,“山水”景觀是最宜於人生的,但是山水景觀是稀有的也不易親臨的,因此“山水畫”是退而求其次的替代品。評鑒“山水”的標准是“林泉之心”,而非市儈的“驕侈之口”。
郭熙認為:世之篤論,謂山水有可行者,有可望者,有可游者,有可居者。畫凡至此,皆入妙品。但可行可望,不如可居可游之為得。何者?觀今山川,地佔數百裡,可游可居之處十無三四,而必取可居可游品。君子之所以渴慕林泉者,正謂此佳處故也。故畫者當以此意造,而鑒者又當以此意窮之。此之謂不失其本意。(《林泉高致·山水訓》)
符合“山水”勝地的標准必須滿足:“可行”、“可望”、“可游”、“可居”四個條件,同理“山水畫”也必須能達此四條件,如此方可答復前面所引述的“君子所以愛夫山水”的問題。
多數的山水畫鑒賞者或愛好者,都是真實自然的愛好者,可是偏偏又多數案牘勞形,公務纏身,隻能幻想在山水間過隱逸的生活而實際不可得。而山水畫正好滿足了這類林泉之心的渴望,成了夢游山林的憑借。
山水畫不只是一個娛樂視覺的圖像而已,它更是一個形象化的烏托邦,讓觀賞者的目光在畫面游移的歷程中享受著與道冥契的精神愉悅。所以山水畫必須能夠“可行”、“可望”、“可游”、“可居”。而這其中的“可”代表著山水畫中隱藏著人文活動的線索,以便供鑒賞者按圖索驥。有了這些蹤跡,讓我們可以肯定畫家所表現出來的景觀是一片人文與自然融洽為一的世界。它表現出這個世界中,人文活動不是佔據最大面積的,但卻是整個世界中最為靈秀的部分。因此,人與自然是合一的,而不是對立的或征伐的對象。
所以士人君子對“山水”的喜好,和對“山水畫”的喜好,是喜好兩種不同的對象。真實“山水”即是自然自身的密致顯現,而畫家筆下的“山水畫”是經過精神修練者對於自然的體悟,而予以人文化重新有機地組合起來的精神創作。“山水畫”作為真“山水”的替代作用,不在於前者是后者的感官性特征的摹擬與復制,而是前者與后者在對自然之精神性觀照之下,創作者(或觀景者)與自然精神共鳴的結果。山水畫不必要模仿某自然勝地的真實影像,但是這兩者都起一個共同的精神作用,就是引發“林泉之心”。這個“林泉之心”也可以視為“傳神寫照”這個原則在山水畫中的體現。
參考希臘道克西亞迪斯的“人類聚居學”的五大元素
希臘學者道克西亞迪斯(Konstantinos Apostolos Doxiadis,1914—1975)於1942年提出“人類聚居學”(Ekistics)的理論。Ekistics一詞來自希臘文,意即“有關一座房屋、住所、城市或殖民地的基礎,以作為移居之用。”
道克西亞迪斯認為人類聚居地包含五大元素:自然(Nature)、人(Man)、社會(Society)、網絡(Networks)、殼構造(Shells “structures”)。自然是大地和自然界,供人在其上建造居所。人類創造居所並居住其中。社會在人類當中被形塑,而它的網絡功能讓人類維生和成長。殼構造被建造來改造自然,並安置其他三個元素。人、社會和網絡是人類聚居地的內容,自然和殼是前三者的容器。這五大元素的交互關系形塑出人類聚居地。這就是人類聚居學(Ekistics)的恰當內容。
對於這一門學術所要處理的問題,必須綜合經濟學、社會學、政治學、管理學、科技、文化和美學等方面的學理。
(1)自然
人類與自然系統通常發展成三個階段:
一、人類被自然攻擊。
二、人類反擊自然,包括焚燒森林到以化學物質制造全球污染。在人口爆炸的情形下特別突出。
三、人與自然和平相處。人類適應自然,或自然適應人類,或採取折中立場。
最重要的是,人類和自然不應互相隔離,而應取得平衡。
(2)人類
人由身體、感官、心智和靈魂組成,彼此不可分離,無論健康或生病都是合成一體在運作。希臘文的“anthropos”代表所有的人類,不區別男女性別,包容所有性別,所有族群。
道克西亞迪斯認為人類在不同的空間單位裡,所產生的接觸、交流情形也不同。他認為如果人們是住在一、二層樓房的空間,沿著公共道路比鄰而居,他們比起住在高層大樓的人們,更容易發展人際關系。住在同樓層的人們是頭對頭,腳對腳的關系﹔而住在重迭高樓的人們,是頭對腳的關系,這種關系無助於他們彼此的接觸。因此空間單元的關系很大程度限定了人際之間的關系。如果我們要鼓勵鄰居之間有更密切的關系,我們必須嚴肅地思考在他們的空間單元裡將會創造出何種關系。
(3)社會
人類聚居地的地方組織是根據人們日常生活移動作為基礎。在西方世界直到1825年之前,人們移動的速率保持恆定(每小時5公裡),生活和組織都基於這個原則讓人們歸屬於他們的社群(村庄和城市)。這些社群和它們的市中心,公共服務機構以及行政機關都可以這個速率方便抵達。
當人口增長,產生新的行政區域,它幫助每個人同時隸屬於大城市(它的市中心,最多1小時可抵達的距離)和地區性社群。這種情形曾發生於古希臘,阿拉伯世界,中國和其他文明當中。現今,速率每天都在改變,所以沒有什麼原則來規約區域組織。因此道克西亞迪斯提倡,利用可行的交通工具,可以在1小時內可抵達各種服務中心的最大距離為原則,建造聚居地。
(4)構造:為人人建造房舍
我們必須切合實際地幫助人們在合宜的時間獲得合宜的住屋,同時能提供各項支持服務,包含合宜房屋的空間(至少150平方米)﹔供應清水﹔排除污水﹔提供電力和其他便利生活的設施。
人類聚居學的要求,強調某些社會政策。例如,以合理價格取得都市土地。人類聚居學的政策應該是都市土地更新的主要發動者。在所有開發中國家有許多關於都市土地改造的討論,而這個問題也是解決許多國家問題的關鍵。
我們不能忽略我們的目標總是人類的福利,而不只是房屋建設。有時候為十個家庭隻建造局部的房舍,更勝於為一個家庭建造一幢完整的房屋。我們不應該一開始就隻想著一幢房屋,然后繼續想我們怎樣建造它。我們應該一開始想著一個社會的經濟能力,社會在某個時局中,它的社會目標是什麼,然后思考如何借助動員與利用一切資源,為可能的最大多數人達成這些目標。
(5)網絡(Networks: LANWAIR)
道克西亞迪斯認為人類聚居學的五大元素中,“網絡”這項元素是其中最年輕的一種。嚴格講起來是自鐵路建設開始以后,它連結各城市之后,才有這個概念,它距今隻有一百多年。所以“網絡”是最年輕的元素。
如果我們要求我們的城市能讓我們從一個點到另一個點的移動更方便舒適,則我們對於一個城市的大小規模,以及由一地到另一地需要花多少時間,需要致力斟酌它的適宜架構。有了這個架構才能有助於維持我們的價值觀念或發展我們的價值觀念。為此目的,首先我們必須建立貨物流通的網絡,包含氣體、液體、固體,快速運送的系統,並思考如何把運送管道地下化。其次,在人員的交通疏運上,也需要思考如何達成快速與地下化的運輸系統,以符合經濟與地面空間的發展利用。
在道克西亞迪斯的“網絡”觀念裡,主要包含交通網絡以及電話網絡。他花更多的心思在結合各種交通網絡,使其產生更有效的結合。他創造了“LANWAIR”這個詞,它代表Land-Water-Air,這是結合陸海空三種不同交通工具的系統。在這個觀念出現之前,陸路運輸系統(含公路、鐵路),海路運輸系統(主要是港口設施),空路運輸系統(主要是機場設施),三種各自為政,毫無考慮彼此如何銜接的問題。“LANWAIR”系統觀念,考慮許多交通運輸的節點。在這些匯聚陸海空交通工具的樞紐點上,考慮如何有效地把三種不同運輸形式的交通工具有效率地結合起來。這當中還應當把“人”當作最主要的考慮,如何讓人能輕易地轉換不同的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