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1日09:28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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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李忠杰新著《走向未來的中國與世界》第九章
【第五篇】李忠杰:清醒認識和駕馭改革的三大規律
改革,是時代的要求,人民的呼喚,同時,也是一個艱難的歷史任務、漫長的發展過程。
縱覽世界社會主義改革的運行軌跡,我們發現,在其運行態勢、成效命運、潮漲潮落的背后,實際上有三大規律在起作用。尤其是周期性發展規律,很可能會對中國未來的走向和趨勢產生重大的影響。
早在上世紀80年代,我就提出了這三大規律。到現在來看,這三大規律被充分証明,不僅客觀存在,而且一直發揮著作用。
面向未來,中國的改革開放要繼續推向前進,就必須充分注意這三大規律的影響和作用,科學回答這一規律正在向我們提出的問題,因勢利導,自覺運用和駕馭這三大規律,積極引導改革開放走向新的高潮,而不要被動無奈地滑向低落。
一、改革的自覺有序性規律
改革是社會主義條件下社會變革的新形式。社會主義改革是社會主義自身的內在要求,是在社會主義自身基礎上的自我改進、自我完善,因此,是一場主體自覺性運動。這一基本性質,決定了改革是在黨和國家的領導下,按照馬克思主義的思想路線,依靠社會主義自身的力量,依靠人民群眾的實踐自覺地進行的。因此,社會主義改革首先和基本的規律,就是自覺有序性規律。
自覺有序性規律包含著兩層內容:
第一層內容,也是最主要的內容,是改革的自覺性。就是說,改革是在社會主義的主體力量自覺地認識到傳統體制的弊病和改革的必要性的基礎上由自身提出的要求﹔改革的主體力量就是社會主義的主體力量,即共產黨及其領導下的廣大人民群眾﹔對於改革者來說,改革的目標是自覺的、明確的,而且是與社會主義發展的目標一致的,即是要通過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制度,使其優越性更加充分地發揮出來﹔改革的行動具有高度的自覺性,它不是任何個人的盲目行為,而是改革主體一系列具有自覺性的行動。
第二層內容,是改革的有序性。就是說,改革作為一種主體自覺性的運動,必須在相對有序的狀態下進行。具體說,改革必須有計劃地進行,每一項改革措施都要有比較周密的計劃、方案和行動的部署﹔改革必須有步驟地進行,改革的各項內容及其順序和實施時機,都有一定的內在聯系和要求,不能一哄而起﹔改革必須有組織地進行,不能隨意放任、各行其是,更不能搞無政府主義,同時,也要鼓勵和發揮人民群眾的創造性。
改革的主體自覺性,決定了改革的有序性。或者說,改革的自覺性,必然要求改革始終保持有序化的狀態。自覺性和有序化緊密聯系在一起,共同構成自覺有序性規律的整體。
改革的實踐証明,自覺有序是社會主義改革的內在要求和基本特征。任何成功的改革,無一不是自覺有序地進行的。這種自覺,部分是來自於理性的自覺認識,根本上是來自於實踐的強烈要求。總體上,都是社會主義在發展進程中提出了改革的要求,促使社會主義國家的執政黨認識到改革的必要性,從而使改革成為一種自覺的認識和理性的行動。
事實上,社會主義國家的改革,大都是在自身發展遇到嚴重困難,甚至像中國那樣遇到“文化大革命”的嚴重挫折后,作為撥亂反正的重要舉措,才逐步走上改革之路的。這種狀況,能不能說“自覺”呢?答案:是。這雖然是某種被動的“自覺”,但同樣是自覺有序性規律的表現,甚至是一種主要的表現。傳統體制的弊病,社會發展遇到的挫折,使得改革成為社會主義的惟一出路。在改革啟動之初,對於執政黨和領導者來說,這種改革多少有點“被逼無奈”的感覺。但無論如何,改革都是在執政黨和領導者們認識到了改革的必要性之后才真正啟動的。如果執政黨和領導者們沒有認識到改革的必要性,改革就不會啟動,任何自發性的改革嘗試也不會得到支持,改革也就無以進行。隨后,在改革的進程中,如果執政黨和領導者們失去了改革的決心和意志,改革也難以繼續下去。所以,自覺的認識,是改革得以啟動和發展的基本的和前提性的條件。
除了自覺,有序,對於改革的順利進行也是必不可少的。雖然改革本身意味著對舊體制和就秩序的沖擊,是一種“非序化”的行動。但是,這種對舊體制和就秩序的否定和沖擊,都是也隻能是在一定的范圍之內的。如果超出了這種限度,改革自身就會失序,社會就會混亂,執政黨和領導者們也不可能容許。不管處於什麼原因,改革都會停滯甚至倒退。
所以,不自覺便無以改革,要成功就必須有序。違背了其中任何一個要求,改革就不可能取得成功,甚至會導致混亂或災難性結果。
那麼,有沒有執政黨和領導者們的認識落后與實踐和群眾,缺乏對於改革的自覺認識,從而不願改革和阻礙改革呢?這種情況當然是有的。而這種狀況恰恰証明了改革必須是自覺的。自覺了,才會實行改革﹔自覺了,才能堅持改革。反之,不自覺,就沒有改革﹔不自覺,就不能堅持改革。因此,改革的自覺有序性規律是一種客觀的存在。違背了這一規律,改革就不可能得以啟動和堅持下去。
在新形勢下,中國的改革開放能不能堅持和深入下去,依然在於能否自覺。自覺,就能堅持,就能深入,就能不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