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老有所养是民生要计——关于养老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湖北的养老工作有积极探索,但问题不容回避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湖北省第十次党代会也提出了建设富强、创新、法治、文明、幸福湖北的奋斗目标,把做好养老工作作为建设“幸福湖北”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湖北省抢抓被列为全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首批试点省份的机遇,按照分类指导、梯次推进、培育典型、稳健发展的总体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加速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归纳起来,湖北养老工作主要有以下探索:
1.着力发展公办福利机构,发挥政府在养老服务中的兜底作用
“老有所养”是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的重要标志,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强化养老工作责任,安排财政性专项资金,支持公益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农村,持续推进农村福利院建设。2003年以来,湖北省大力实施农村五保“福星工程”,多渠道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乡镇撤并后闲置的政府机关、学校等房产,相继实施了农村福利院提升活动、“窗口计划”和“霞光计划”,新建、改建农村福利院1100多所,基本实现了农村五保对象自愿集中供养的目标。在城市,大力加强公办福利机构建设。2008年以来,全省共筹集资金10亿多元,新、改、扩建公办城市社会福利机构项目83个,县级以上城市基本都拥有1所集养护、康复、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办城市福利机构,床位总数达到2.9万张,城镇“三无”对象(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者扶养人的城市居民)集中供养条件明显改善。部分公办福利机构整合利用各种资源,坚持开门办院,积极拓展功能,开展托养等服务,基本确立了政府在养老服务中的兜底作用。
2.加快发展民办养老机构,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
在积极探索公办养老机构发挥基础性、保障性作用的同时,还积极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加快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省政府制定出台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从规划、土地、城建、税收等方面进行扶持。武汉、襄阳、宜昌、黄石等地出台了民办公助制度,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床位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武汉市对社会办养老机构新增一张床位一次性补贴3000元建设费,每年补贴运营费1200元。目前,全省社会办养老机构已达297家,床位3.4万张。我专程到民营养老机构“侨亚国际”进行了调研,看到老人住房的楼道里铺了防滑地胶,浴室、楼道安装了双扶手,这里的公寓房可购、可租,已有100多位老人入住,老人们对这里的生活感到非常满意。听合众人寿公司介绍,他们在武汉投资30亿元,建设合众养老社区。该项目占地712亩,集健康养生、养老服务、康复医疗、健康教育于一体,建成后可提供1万张床位,安排3300人就业。事实证明,民办养老大有可为。
3.稳步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挥家庭在养老服务中的基础作用
通过调研,我了解到公办养老机构只能解决部分老年人基本养老问题,民办养老机构目前大多是提供中高端服务,居家养老是我省的主要模式。近年来,湖北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很快,深受群众欢迎。我们的主要做法是:加强统筹规划。省政府及时出台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15年力争居家养老服务和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覆盖全省所有城市社区,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覆盖50%以上的农村社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合理布局基本形成”的目标任务。强化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今年初,省政府将“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600个”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内容重点推进。全省通过新建、整合社区现有房屋、利用加盟商房产、公办福利机构开门办院等方式,大力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全省共建有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1152个,日间照料床位2500余张。加快信息化建设。武汉、黄石、十堰、孝感等市建成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开通了居家养老服务呼叫热线,有的还为特困老年人免费发放了“一键通”呼叫设备。我到武汉市武昌区东亭小区看望姜书瀛老人时,专门调研了智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我现场拿起“一键通”拨通了呼叫中心电话,提出需要一项上门送药的服务,13分钟后家政服务公司员工就按约定地点将药送到,十分方便快捷。优化运行机制。全省城乡社区普遍成立了“养老服务协会”,将有号召力的老人、低龄健康老人以及志愿者组织起来,采取结对帮扶、网格式联系、爱心储蓄等方式开展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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