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为了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应该不断加强和完善国有资本预算管理。所谓国资预算是国家法定部门以国有资产出资人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支出的专门预算制度。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可以充分发挥预算的分配、调节和监督职能,维护国家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权利,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优化国有资产的配置,增强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并服务于政府的社会和经济管理的总体目标。。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预算收入主要包括国家出资企业分得的利润、国有资产转让收入、国有资本清算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收入。而预算支出则主要用于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央企业灾后恢复生产重建、中央企业重大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境外矿产资源权益投资以及改革重组补助支出等。可以看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利于出资人对国有资本的监督管理,有助于对国有资本经营活动进行统筹规划,真正体现出资人的意志,也即体现人民大众的
意志。国资委可以通过国有资本预算引导国企投资,响应国家政策,而且能约束企业行为,杜绝腐败,益于国企收入分配,国资委的管理更加制度化。
我国国有资本运营预算制度经过多年的讨论酝酿,到2003年国资委设立后,千户万唤始出来。2007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正式向国有企业收取国有资本收益,并将国有资产管理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使国有资本收益成为政府公共预算的一部分。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有很多可以改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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