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权力放在笼子里——权为民所用
打开制度的笼子之后,就要把权力放在制度的笼子里。把权力放在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民众的监督和约束,确保公共权力的良性运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权为民所用”的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民众的参与度和权力的受制约度决定制度笼子的质地。公共权力愈是在阳光下运行,民众参与度越高,制度笼子的质地愈是优良。让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现“权为民所用”的理念需要形成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有机联动,达到决策、执行和监督的有效制衡。民主选举解决好人的问题之后,重点问题是如何做事。为此,需要民主决策。民主决策是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虽然并非所有民主决策都是科学决策,但是要想科学决策必须民主决策,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完善民主决策需要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民主管理是民主决策之后的重要环节,主要体现为政策执行和落实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是权力运行的保障,关系执政党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健全民主监督需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这就要求我们,在“权为民所用”的理念下,把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里,让人民监督权力,进一步完善以权力制约权力和以非权力制约权力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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