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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把握好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三环节
2013年04月15日09:16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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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4月15日电(记者 万鹏)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月22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今日,《学习时报》刊发署名为牛月永的文章,作者指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涉及权力产生、运行和监督的系统化过程,表现为三个基本环节(打开笼子、装进笼子、关上笼子)的有机统一。只有三个基本环节有机统一形成体系,制度才能真正管住权力,实现权力的良性运行。

打开制度笼子的门——权为民所赋
  笼子是个形象的比方,其实就是指公共权力受到民众的监督和约束。把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首先需要打开笼子,倘若笼子打不开,那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不会实现。从权力产生的视角分析打开制度笼子,就是尊重民众的选举监督,实现权为民所赋。只有在民众选举中才能实现权力的让渡,形成监督权力的主体,打开笼子的大门。为此,权为民所赋,即授权环节的民主,是权力运作的起点,也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起点,即打开制度的笼子。“权为民所赋”,是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党校 2010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上强调的马克思主义权力观,不仅回答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源,而且赋予了人民是制度笼子的主体地位。从权力运行来看,授权民主是公共权力运行的起点,事关公共权力的来源,关系公共权力使用者向谁服务、对谁负责的问题。只有公共权力的使用者真切地感受到手中的权力是民众授予的,才能真实负责地“向下看”,关心群众疾苦,满足群众需求,获得群众信任。同时,民众选举的过程就是选择群众信任的、有责任心代表者的过程,是打开制度笼子的门、从源头预防腐败的过程,即授权民主是防腐之本。诚然,这是让权力在阳光下产生的过程。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更加尊重健全民主制度,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形成党内选举与人民选举的互动,着力开发民主选举建设的空间。

(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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