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 2012年1月1日,上海市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始试点“营改增”,拉开了全国“营改增”改革的序幕。随后,试点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8个省(市)及宁波、厦门、深圳3个计划单列市。在试点已满一年之际,本报记者深入上海、北京、苏州、深圳、天津,走访了多家试点企业,以生动、详实的素材反映了“营改增”在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就业、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的作用。
上海 启动时间: 2012年1月1日
一位物流业财务人员的感受
“‘营改增’试点一年来,我们税负下降1.9%左右,感受到了政策带来的利好。”2月21日,记者在采访上汽集团旗下一家从事仓储物流的企业时,其财务负责人说,“营改增”不仅消除了重复征税问题,还降低了企业成本,增强了企业发展动力。
“但在试点之初,我们对2012年度税负的变化情况,心里没有一点底。”该负责人说,按试点行业营业税税负测算,运输业营业税率为3%,新税制后则为运输业增值税率11%。新税制对增值税业务各项采购可进项抵扣,因此对原来没有进入营业税差额征收的物流业试点企业来说,税负有所降低,但对于运输收入占比大的企业来说,税负反而会有所增高。
“为保证平稳过渡,弄清新税制对企业可能带来的影响,我们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政策出台后,集团公司就邀请专业咨询机构,对集团所辖范围各项业务进行税负测算,对新税制进行培训。”这位负责人说。在“营改增”相关操作细则下发后,税务部门组织各试点企业进行新税制培训,该公司也随即组织相关人员,研习了新税制各项内容。
“再就是2011年12月,根据新税制操作细则,结合我们公司实际情况,编写了一份培训教案,包括增值税在什么范围内可以抵扣、什么不能抵扣、对供应商的新要求、各项服务价格及采购合同签订等内容,及时对公司相关部门进行了培训。”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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