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中出现的个别超低价恶性竞争问题如何破解;基层医疗机构回归公益后,如何避免重回大锅饭局面,医务人员积极性如何提高;农村卫生网底亟待筑牢,但乡村医生权益如何保障……
我国从2009年起全面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的改革,随着改革逐渐步入深水区,一些制度设计中没有覆盖的问题不断显露。对改革过程中碰到的个别问题,中央政府并不回避。2012年,国务院医改办等机构对医改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并于近期最终形成了《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
今天,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孙志刚接受了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解读“升级版”的基层医疗机构改革方案将怎样持续推进改革,给基层百姓看病带来更多实惠。
招标价格稳定的基本药物将试行国家定价
在2009年至2011年间进行的3年新医改方案中,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是最大的亮点。
孙志刚介绍说,据统计,已经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开展了规范集中采购的省份,基本药物实际销售价比制度实施前平均下降30%左右,同时也有效遏制了过去基层药品采购渠道不正规,回收药、假劣药充斥市场情况的发生。但在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过程中,个别地区也出现了药品生产企业压低价格、超低价竞标、药品配送不及时等问题。
针对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中出现的问题,此次基本药物制度“升级版”文件提出的改进措施是,对经多次采购价格基本稳定的基本药物试行国家统一定价;对独家品种实行国家统一定价,也可探索以省(区、市)为单位,直接与生产企业议定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对少数基层必需但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基本药物,采取招标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
此外,在招标评审中,对竞标价格明显偏低的药品进行综合评估,避免恶性竞争。优先采购达到国际水平的仿制药,激励企业提高基本药物质量。
新方法还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规定严肃查处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对边远地区药品配送存在的不到位问题,孙志刚说,此次改革新方案对一些地方利用邮政等物流行业服务网络覆盖面广的优势配送基本药物的做法给予了肯定,要求各地支持其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参与药品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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