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康有
從個人到整個人類命運的走向,是古往今來幾乎所有思想家關注的一個重大話題。我們讀歷史也好,閱現實也好,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乃至於某個人在時空大舞台上,不斷演繹出一幕幕令人噓唏不已、或喜或悲的“活劇”來。人們不僅要問:冥冥之中是否有什麼神秘的東西在操控著這一切?命運究竟能否改變並趨於人所希冀的美好方向發展?明末《了凡四訓》的作者袁了凡以個人的親身經歷,從理論和實踐上論証了因循命運,不作極大的努力,就會受定數擺布﹔如果痛下決心,真正、真實改過立善,命運就會掌控在自己的手中!我想,這不僅對個體生命的優化有極其重要的意義,而且對民族和國家命運的轉化亦有重要的啟示。
一、何為命運?
互聯網百度搜索對“命運”的首義解讀為:命與運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命為定數,指某個特定對象﹔運為變數,指時空轉化。命與運組合在一起,即是某個特定對象於時空轉化的過程。運氣一到,命運也隨之發生改變。命運,是指事物由定數與變數組合進行的一種模式。其他看法大致如此。其中,不無“宿命論”的成分——“宿命”是完全決定論的另一種稱謂。這在某種意義上有其合理之處,因為,我們每個人來到這個世界上,你面對的時空因緣和物質因素確實有被決定的一面,是自己作為主體能力之前所無法改變的,隻能順承和接受。但是,它忽視了人一旦成為主體,人自身就在參與命運的變化。為此,我們當下的境遇,無非是先前各種因素(包括主體努力)綜合作用的結果,怨天尤人並不解決任何問題。有人或許不理解,認為我自己也努力了,而最后的結局卻並非如人所願呢?對照《了凡四訓》,我們要問的是,你自己是否有各種意識到或未意識到的過失呢?你的努力是在沿著正能量的善的方向發展嗎?你的“善”圓滿嗎?
在命運觀上,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最值得推崇的是改命論、造命論——把命運引向善的方面,且發展至明末清初確有一套可操作的手段和途徑。不隻有哲學上王船山提出的“造命”之論証,還有當時流傳於民間的“功過格”。這就一定程度上改變了早期儒道在此問題上諸如“天命”、“順受其正”、“善惡之報,如影隨形”等語焉不詳或碎片化落實的缺陷。如果我們把命運看成是“規律的必然性”,用中國哲學的術語講就是“道”,那麼個人或人類社會的運行規律就是儒家經典裡反復出現的“人道”。沒有認識、無法掌控的“命運”確有其神秘性,而深刻把握了命運,就會出現“生死由我不由天”“我命由我不由天”的自由自主自控意識。這時候的“命運”,可以理解為生命有機體在時空中運行的有形或無形的軌跡,高度的自覺能夠使人們在生活中駕馭它飛向更高的目標。在高級的理想社會狀態中,個人的命運將和人類的命運具有共振性、契合性。
馬克思主義認為,人類社會的“命運”就是社會形態更替的歷史必然性。一方面,社會發展的最終動力來源於物質資料生產方式特別是生產力,其中自然隱含著人的因素。每一代人隻能在前代人積累和遺留下來的“地基”上展開社會“大廈”的構筑。這是決定性的因子。另一方面,該代人同時有在此背景和條件下的選擇性和主動性。而且,當各種上層建筑不能容納生產力、經濟基礎的進一步發展時,社會變革就將開始。在社會變革中,群眾的積極性被鼓動起來,甚至產生主動的“革命”事件及其歷程。這種“革命”,是通過革他人之命——既有肉體方面的亦有精神文化方面的,從而解放生產力,推動社會進步。在已經建立的社會主義社會中,同樣需要不斷進行的變革來實現自我的完善。雖然說是自我“變革”,但不排除用專政的手段來繼續“革”少部分反動和腐敗分子的“命”,這也是調整社會關系和經濟關系適應生產力發展的一種方式。大量社會生活中的“自我完善”,則是通過正能量的引導,克服體制機制上的缺陷,打破各種“固化”的界限,使各種因子的動能釋放和充分涌動。個體之人是組成社會團體和整個民族乃至國家的最小“單位”主體,社會進步、國家發展最后都要體現在每一個具體的個人身上。因此,說到底,社會主義社會“命運”的自我完善,即是在我們每一個個體自我命運的改觀中組成的、完成的﹔當然反過來,其中由於系統的“加和”原理作用,整個社會的“合力”效果會更加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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