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康有
“從事上改”很多人比較容易能夠做到,不犯同樣的過錯,不做同樣的錯事,但如此“強制於外”的改過方法,隻能說是“按下葫蘆浮起瓢”,“東滅西生”。由於“病根”未除,並沒有從“根”上拔出病因,對於真正的、徹底的改過而言,“其難百倍”,“非究竟廓然之道也”。
“從理上改”,就要從多方面深思“理”的普遍性,尤其從多角度出發,切勿固執地從一己之利益看問題、想問題。常人多站在自己立場上被束縛住、被“套牢”,無法提升氣質,開闊心胸。為此,當“據理思之”,與自我心理意識已經建立和鞏固起來的價值觀“習氣”進行抗爭。思路一變天地寬,角度一變也是這樣。比如,對於人之毀謗,一般反應是“憤怒不已”﹔而“毀謗之來,皆磨練玉成之地,我將歡然受賜,何怒之有?”
了凡先生最為推崇的是“從心而改”。人有意識的自覺能動性,對行為的調控是精神活動的一項主要內容。有過失之事者,必有過失之心。“最上治心”,“過由心造,亦由心改”,這是“直斷其根”的方法。治心,不是要把好色、好名、好貨、好怒的種種不正常不健康心理找出來,隻要“一心為善,正念現前,邪念自然污染不上”。這是《尚書•大禹謨》中的“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的精一之真傳。意為用功精深、用心專一,誠懇地秉執其中正之道,“惟危”之“人心”就能合乎“惟微”之“道心”。
恥、畏、勇三心並發,事、理、心三管齊用,為改過之法。但發願改過,仍需客觀驗証:“明須良朋提醒,幽須鬼神証明”。“吾輩身為凡流,過惡猬集”,過失和惡行惡言惡念就像滿身帶尖的刺猬一樣,已經成為身心的一部分而不自知。為什麼“回思往事,常若不見其有過者”?是“心粗而眼翳也”,智慧不夠,眼力不行。了凡引用他自己以及古人改過的經歷說明,“日有所思,夜有所夢”,我們在夢中的“勝事”或顛倒之象,用現代學術上關於夢的心理分析理論來看,或許不完全是什麼夢囈之語。
四、《積善之方》的啟示
第三篇《積善之方》以古之往事十例,証善因得善果之理,並總結說“凡此十條,所行不同,同歸於善而已”。但是,為什麼有人認為:我做了善事,為什麼沒有得到相應的好報呢?這就需要對“善”進行詳盡的分析。該部分對“善”的分類及論述,是《了凡四訓》最為精華的內容,值得我們聯系現實社會生活進行深入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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