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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世界政黨情勢(2012)代前言
於洪君:黨、政黨、政黨政治、政黨政治研究及其他
2013年06月25日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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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黨”字在古漢語中具有多重含義。第一,“黨”指的是古代地方組織,五百戶口人家為一“黨”。《周禮•地官•大司徒》中說,“五族為黨”。鄭玄注:“黨,五百家。”第二,“黨”還表示處所。《禮記•玉藻》中說:“不退,則必引而去君之黨。”王引之《經義述聞》卷十五引王念孫曰:“黨,所也,謂君所坐之處。”第三,“黨”有親族之意。《禮記•坊記》中說,“睦於父母之黨”。鄭玄注:“黨,猶親也。”第四,“黨”還有朋輩之意。《論語•公冶長》中說:“吾黨之小子狂簡。”第五,“黨”也可用以表示幫派、團伙、同伙,即“朋黨”。《左傳•僖公十年》中說:“遂殺鄭、祁舉及七輿大夫……皆裡、之黨也。”《左傳•文公六年》中說:“陽子,成季之屬也,故黨於趙氏。”這裡的“黨”都是指結成幫派或團伙。《論語•衛靈公》中“君子矜而不爭,群而不黨”,《唐丞相太保致仕岐國公杜公墓志銘》中“喜士容物,群而不黨”,均系結成幫派、團伙之意。

由於“黨”多指拉幫結伙,“朋黨”、“結黨”為歷代統治者所警覺和防范,故古代漢語中的“黨人”、“黨禍”、“黨禁”、“黨徒”、“黨羽”、“同黨”、“奸黨”、“死黨”等詞都是指壞人、惡人、陰謀家。“黨豺為虐”、“黨惡朋奸”、“黨錮之禍”、“結黨營私”、“黨同伐異”等,也都帶有明顯的貶意。如“黨人”除有時指同鄉之人而外,更多情況下是指政治上結成團伙、形成幫派勢力的危險分子。《離騷》中“惟夫黨人之偷樂兮,路幽昧以險隘”,即為此意。“黨禍”則是指由於結成“黨人”、形成“朋黨”而帶來的各種災難。《跋山谷書范滂傳》中記載,“黨禍,東都最慘,唐次之,本朝又次之”,說的就是此種情形。“黨禁”是指被列入黨籍名單的人不得為官,亦即上了“朋黨”名冊的人不得出任官職。《后漢書•陳紀傳》中“及遭黨錮,發憤著書數萬言,號曰《陳子》。黨禁解,四府並命,無所屈就”,指的就是上述情況。“黨同伐異”,是說袒護同類,打擊異己。《后漢書•黨錮傳序》記載,“自武帝以后,崇尚儒學,懷經協術,所在霧會,至有石渠分爭之論,黨同伐異之說”。魯迅在《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中,也是在這個意義上使用“黨同伐異”這個詞的。

在中國歷史上,歷代封建帝王都十分警惕“朋黨”現象。漢武帝時期制定的“阿黨附益之法”,目的就是要對朝中大臣和地方官吏同諸侯王“結黨營私”行為嚴加防范,並進行嚴厲打擊。明朝的大明律、清朝的大清律,也都有嚴格處置和打擊大臣、官宦“私植黨羽”的各種規定。此外,在封建統治秩序下,“朋黨”往往也是不同政治勢力明爭暗斗、相互指斥和誣陷的口實。例如唐朝的牛黨、李黨,宋朝的元祐黨人、元符黨人,明朝的東林黨人,都是政治斗爭中獲勝一方強加給敗北者的貶稱。敗北者往往也因背上“黨人”、“朋黨”的罪名而遭受殘酷迫害和嚴厲懲罰。

中國歷史上最有名的“黨禍”,即“黨錮之禍”發生在東漢桓帝、靈帝時期。這是當時的宦官集團以“結黨”之名打擊、迫害政敵的典型事件。桓帝時,司隸校尉李膺等人和太學生郭泰、賈彪等聯合,品核公卿,議論國政,導致宦官不滿。宦官們捏造謊言,誣陷李膺等誹訕朝廷,致使李膺等二百余“黨人”被捕下獄。李膺等人后雖獲釋,但遭受“黨禁”制裁,終生不得為官。此為第一次“黨錮之禍”。靈帝即位后,外戚竇武執政,重新起用“黨人”,並與太傅陳蕃合謀誅滅宦官,但不慎事泄被殺。此事發生后,靈帝在宦官侯覽等挾持下,先后下令收捕處死、懲治李膺等數百人,並下令凡“黨人”門生故吏、父子兄弟,均免官禁錮,連及五族,史稱第二次“黨錮之禍”。“黨禍,東都最慘”之說由此而來。這裡提到的“東都”,說的就是東漢時期。

(責編:萬鵬、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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