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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戰不同於其他地區作戰,特殊的環境對部隊作戰能力要求更高
地域狹小,難於機動、展開﹔高樓聳立,不便觀察、支援﹔地下、樓中處處是目標點、火力源,使城市戰完全不同於平原、丘陵地、山區等地區作戰,對部隊作戰能力提出了更高標准的要求。
電磁能力。2005年英國數字化旅赴伊拉克作戰,由於電磁管理不好,其指揮、通信、偵察與電子戰裝備相互干擾,以及被民用干擾,通信指揮幾乎處於癱瘓狀態,最后不得不改回普通機步旅,戰斗力大大降低。所以,強大的抗電磁干擾能力、良好的電磁頻譜管理能力,以及一定電磁攻擊能力,是城鎮部隊必須具備的作戰能力。
近戰能力。城市戰最終依賴地面部隊結局的殘酷現實,使“面對面”的敵我拼搏不可避免。城市縱橫交錯的樓群,讓“千裡眼”變成了“近視眼”,使大炮、坦克等遠程兵器難以有大作為。伊拉克戰爭、利比亞戰爭,以及戰火仍在燃燒的敘利亞都告訴我們,城市戰地面部隊更需具備近戰能力。
獨戰能力。信息化條件下,體系與體系、系統與系統的對抗性,使聯合作戰成為基本作戰方式。然而就某一城市群作戰而言,由於高樓、街道的阻隔,地面部隊之間的協同與支援往往更困難,即使同一部隊,也會因地域狹小而相對獨立作戰。伊拉克戰爭中,美軍機步4師攻打巴格達時,其戰線縱深超過600公裡,很多情況下以營、連為單位,甚至單車、單兵獨立攻打目標。師長奧迪爾諾曾評價說:“城市戰更需要獨立戰斗能力。”
搜剿能力。丘陵地作戰,特別是平原作戰,戰車沖到哪裡,戰旗就插到哪裡,突擊力是第一位要求。而城鎮作戰,敵處處可防、點點可隱的復雜性,要求部隊必須像洪水灌地一樣不能有任何死角,否則,就會埋下禍根。清除隱藏在樓房、橋梁、地下掩體等建筑物內的目標,部隊必須具有很強的搜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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