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陪都制度由來已久,近世有學者提出在夏朝時已經出現陪都制度,雖有一定道理,但目前為止,尚不能得到考古發掘或古代文獻史料的有力証明。西周時期,隨著統治疆域的急劇擴大,再加上殷遺民的不斷反抗,原來的都城豐鎬偏居於西部,其東有崤函之阻,南北有山相隔,對於統治全國極為不利。在此情況下,在東方設置一個新的政治中心就成為西周統治者迫在眉睫的事情。到成王時,在周公的輔佐下,東都洛邑的營建工作正式完成,從夏商時期開始萌芽並初步發展的陪都制度,到此時得以完善確立。
秦和西漢在全國皆推行郡縣制,在眾多史籍中,沒有秦、西漢兩朝設立陪都的明確記載。清代學者顧炎武在《歷代宅京記》卷七《洛陽上》條曰:《大事記》注《輿地志》雲:秦時已有南、北宮,更始自洛陽而西,馬奔觸北宮鐵柱門。光武幸南宮卻非殿,則自高帝迄於王莽,洛陽南、北宮、武庫皆未嘗廢。蓋秦雖都關中,猶仿周東都之制,建宮闕於洛陽。
秦和西漢到底有沒有設置陪都?洛陽能否算作秦和西漢兩朝的陪都?這個問題由於史籍中沒有明確記載,因此存在諸多爭論。一些學者認為洛陽是當時陪都,只是有關資料太少,因此情況不甚了了。另有學者認為秦和西漢推行郡縣制,秦滅東周據有洛陽后,置三川郡。在秦王政十一年削呂不韋的封地,置河南、洛陽二縣歸三川郡管轄,而西漢建立后在該地則設河南郡,因而秦和西漢無陪都之制,自然也就沒有秦或西漢以洛陽為陪都的建置。
但筆者認為,此種觀點有待商榷。首先郡縣制的推行與陪都的設立並不矛盾。東漢時設司隸校尉部,下轄7郡,其中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所管轄之地正是西京長安所在地,同時在南都南陽所在地設南陽郡管轄,西京長安和南都南陽是史籍中有明確記載的東漢所設置之陪都,可見東漢時並沒有因為推行郡縣制而罷設陪都。隋唐時期亦是如此,隋煬帝時營建東都洛陽,屬豫州河南郡管轄,唐承隋制,在東都洛陽所在地設河南府河南郡。唐朝時期另有北都太原,在其地設太原府太原郡管轄,隋唐兩朝亦未因郡縣制的推行而取消陪都的建置,因此,在秦、西漢兩朝以洛陽為陪都是可能的。
其次,就秦和西漢當時所處的情形來推斷,以洛陽為陪都的可能性也是非常大的。洛陽自西周成王時開始營建,到東周時正式遷都於此,歷時數百年之久,有定為陪都的政治基礎。與西周一樣,同樣起自西陲邊地的秦王朝在“吞二周而亡諸侯”之后,所面臨的最重要的問題也是如何更好地控制東方廣大的疆域。為此,秦始皇採取了許多措施來防止六國復辟,如遷徙六國貴族、收繳天下兵器等,因而仿效西周在洛陽設立陪都以加強對東方地區的控制是可能的。從地理形勢來看,洛陽地處黃河中游的南岸,境跨伊、洛、瀍、澗四條河流之間,且北依邙山,東控虎牢,西據崤?,是一個“四阻之國”,地處天下之中,成為關東重要的經濟都會。劉邦起兵之初,洛陽悠久的定都歷史,險要的地理形勢以及發達的經濟優勢也吸引了他,同時受秦朝二世而亡的警示:“周王數百年,秦二世即亡,不如都周”。劉邦在行經河北曲逆時曾慨嘆“壯哉縣。吾行天下,獨見洛陽與是耳”,可見洛陽在劉邦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於是劉邦在天下初定之際,遂“都洛陽”,后經張良、婁敬勸解,最后乃都關中。《漢書·高帝紀》中有多處“帝乃西都洛陽。……帝置酒洛陽宮”之類的記載,可見劉邦在長安宮殿修建期間,仍長時間居洛陽,處理國家政務。
第三,從秦、西漢兩朝洛陽的政治地位來看,洛陽是有陪都之實的。盡管秦和西漢時期並沒有定都洛陽,但是兩朝對洛陽給予了充分的重視。秦時將洛陽作為丞相呂不韋的封邑,並進行大規模營建,修筑了南北二宮,使之成為秦滅六國的東方戰略基地。西漢亦然,在建立宮殿城闕的同時,建成武庫和太倉,並派重臣管理。七國之亂時,吳王劉濞部下曾建議其:“所過城邑不下,直棄去,疾西據洛陽武庫,食敖倉粟,阻山河之險以令諸侯,雖毋入關,天下固已定矣。”但智小謀短的劉濞沒有聽從這個建議,最終被周亞夫搶先佔據洛陽進而平定戰亂。武帝曾感慨:“洛陽有武庫、敖倉,天下沖?,漢國之大都也。”鑒於洛陽特殊的地位,西漢政府將洛陽置於朝廷直接控制的區域,不許在此封侯立國。《史記·滑稽列傳》載漢武帝寵妃王夫人於病危之際為其子劉閎求封於洛陽。漢武帝以“洛陽有武庫、敖倉,當關口,天下咽喉,自先帝以來,傳不為置王”的理由予以拒絕。甚至直到漢元帝時期,中郎官翼奉還曾上書請求遷都洛陽以革故鼎新。由此可見,洛陽在西漢時期地位是非常重要的。
秦朝國祚短促,因之尚未在東都洛陽問題上有所建構便已湮滅在六國起義的熊熊戰火之中。繼之而起的西漢政府盡管非常重視洛陽,但也沒有正式宣告以洛陽為陪都。從上述史實可知,當時洛陽雖無陪都之名卻擔負著重要的陪都之責。洛陽得以重新為都是在漢高祖劉邦九世孫光武帝劉秀的時候實現的,但卻不是陪都,而是成為東漢的首都所在。
(作者單位:山西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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